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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亿马: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3-03-28  

                                   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3-036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乐成信息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乐成信息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乐

           成”)持有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天亿马”)股份 4,451,99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75%)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1,978,704 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乐成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

           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备注

 1     深圳乐成                        4,451,999         6.75%            持股 5%以上股东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天亿马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四)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深圳乐成拟减持不超过 1,978,704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3%。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

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五)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本计

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的,期间为自本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进行。

    (六)减持价格:按照交易当日市场交易价格。

    (七)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计划中减

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一)股东做出的承诺情况

    深圳乐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相关承诺

    自天亿马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天亿马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天亿马回购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天亿马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同时承诺:若本单位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而获得股份转让收益的,

转让收益无偿划归天亿马所有;在转让收益全部缴付天亿马前,如天

亿马进行现金分红的,可直接从本单位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

的收益金额;转让收益全部缴付天亿马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天亿马股份。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本单位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单位出

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

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单位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

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同时承诺:如本单位违反承诺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所得收益将

无偿划归公司所有;在减持收益全部缴付公司前,如公司进行现金分

红的,可直接从本单位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减

持收益全部缴付公司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若本单位违反承诺而获得相关收益的,相关收益无偿划归发行人

所有;在相关收益全部缴付发行人前,如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可

直接从本单位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相关收益全
部缴付发行人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履行相

应承诺、采取补救措施并实施完毕之前,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有

权暂扣归属于本单位的现金分红,直至本单位履行承诺并实施完毕;

在履行相应承诺、采取补救措施并实施完毕之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深圳乐成没有作出其他承诺。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乐成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

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

    (一)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深圳乐

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

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深圳乐成将严格遵守《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三)本次减持股东深圳乐成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深圳乐成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乐成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