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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亿马: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0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天亿马信息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

为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

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现就如下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于《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

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相关承诺,综合

考虑了股东回报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长远发展等因素,有利于更好

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于《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待遇方
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待遇方案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行业及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鉴于与会董事

皆为本议案关联方,对议案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于《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预

计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均为

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

度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对于《关于公司拟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实际控制人马学沛、林明

玲夫妇为实际贷款无偿担保,该事项构成偶然性关联交易。此项交易

是为满足公司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于《关于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

圳市互联精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亿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天

亿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天亿马数字产业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

实际贷款提供担保。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

资产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

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经充分审阅该事项相关资料,并经会上审议表决,我们认为:本

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促进

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起积极作用。此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于《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

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对于《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

管部门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有效保证公司经

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

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均按照相

关制度的规定进行。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八、对于《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发

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报告
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九、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以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1-6 月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个人提

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个人提供担保的

情形,也不存在前述担保发生在以前年度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是否有担
               审批担保额                           担保    担保
  担保对象                  日实际担保额度(万                     保债务逾
               度(万元)                           期限    类型
                                    元)                              期
深圳市互联精
英信息技术有        1,000                       0    -        -       否
   限公司
天亿马信息技
                    3,000                       0    -        -       否
 术有限公司
广东天亿马信
息科技有限公        4,000                       0    -        -       否
       司
    合计            8,000                       0    -        -       -

    以上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重大对外担保

合同,不存在对外担保、违规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被担保方债务

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并充分揭示和控制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

险。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丽梅、蔡浩、李洁芝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