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力诺特玻: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0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
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
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
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8,887.9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4.67%;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478.0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7.42%。
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达到 156,070.22 万元,较期初增长 119.86%;净资产达到
136,089.66 万元,较期初增长 146.76%。

     二、2021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均亲自出
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时间        届次                          议案
号
                   第二届董
                              1.《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
 1     2021/2/1    事会第十
                              阅报告的议案》
                   四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
                              3.《关于 2020 年度年度报告的议案》
 2     2021/3/22   事会第十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次会议
                              5.《关于 2021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1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2.《关于计提 2021 年度绩效奖励办法的议案》
                            13.《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薪酬的议案》
                            14.《关于公司管理机构设置调整的议案》
                            15.《关于董事会换届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6.《关于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股票发行方式的议案》
                            17.《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
                            案》
                            18.《关于制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则>的议
                            案》
                            19.《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的议案》
                            20.《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21.《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3.《关于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第三届董
                            4.《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3   2021/4/12    事会第一
                            5.《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次会议
                            6.《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7.《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
                            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
                 第三届董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4    2021/7/9    事会第二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进行战略
                 次会议
                            配售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第三届董
                            1.《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
5   2021/7/21    事会第三
                            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1.《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
                 第三届董
                            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   2021/9/28    事会第四
                            2.《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次会议
                            行股票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第三届董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
7   2021/12/10
                 事会第五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次会议    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 《关于注销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6.《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 20 项议案。两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规范组织股东
大会召开,认真落实各项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顺利
实施,确保了广大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有效维护和
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届次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
                                   7.《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2020 年年度
 1       2021/4/12                 的议案》
                      股东大会
                                   10.《关于董事、监事 2021 年薪酬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3.《关于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股票发行方式的议案》
                                   14.《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制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则>
                                   的议案》
                                   16.《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
                                   度>的议案》
                                  17.《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21 年第一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2    2021/12/28   次临时股东大
                                  金管理的议案》
                         会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和独立董事组
成。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
分别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
考意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报告期内,所有独立董事均严格
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并
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续聘审计机构、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指引的要
求,认真、高效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通过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
的进展及公司重大决策等情况,以确保投资者知情权,最大程度保证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在创业板市场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109,777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3.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5,542.71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8,488.89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扩产项目”和“高
硼硅玻璃生产技改项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扩大公司产品产能,优化
公司产品结构,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增长动力,显著增强公司综合实力。

   五、董事会 2022 年工作规划

    (一)继续提升公司的合规治理水平,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依法履行职责,继续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战略目标不断规范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完
善和提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管理层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程序,完善体
系与流程建设,同时积极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
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

    (二)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透明度。公司会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
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积极尝试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开展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实现
公司与股东的良好有效互动,保证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其合
法权益。

    (三)科学合理决策,不断提升公司业绩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以提高公司业绩为主要目标,科学决策,制定公司未来发
展战略,继续聚焦于医药包装、耐热玻璃,推动公司成为细分市场的领先者,牢
牢抓住行业机遇,依托募投项目,迅速扩展公司在特种玻璃领域的市场份额,重
视研发,强化内部管理,降本增效,有效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