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特玻: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5
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公告编号:2022-029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 1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
常善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以通
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 2 名,分别是张常善、马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无
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条件。
1
(2)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山
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
予日的规定。公司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已经成就。因此,同意以 2022 年 4 月 2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214 名激励对象授
予 68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