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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诺特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2022-10-1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特玻”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力诺特玻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2 号)同意注册,山东力诺特种
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58,109,777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5,542.71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053.82 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68,488.89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
华验字[2021]000736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上述募
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力诺特玻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齐鲁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力诺特玻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如下:
                                      1
                                         项目投资总额(万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
序号               项目名称
                                               元)                 元)
 1      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扩产项目                  33,145.36              33,145.36
 2      高硼硅玻璃生产技改项目                    20,810.34              20,750.98
        年产 9200 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
2.1                                                5,154.40               5,095.04
        项目
        LED 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产
2.2                                                8,937.48               8,937.48
        项目
2.3     轻量化高硼硅玻璃器具生产项目               6,718.46               6,718.46
                  合计                            53,955.70              53,896.34

       力诺特玻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488.89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
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 14,592.55 万元。
       2021 年 12 月 10 日,力诺特玻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3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12 月 28 日,
力诺特玻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事项。

       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
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
案》,分别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3,003.96 万元、1,170.50 万元建设以上两个项目。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计划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投
资建设 M2 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项目具体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M2 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
       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6,242.00 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6,000.00 万元,剩余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
       建设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驻地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
司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是 M2 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利用公
司自主研发 23.6 ㎡节能新型玻璃熔化全电熔炉,一炉三线,自行研发Ⅰ类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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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模制成型。
    经济效益预测:项目建成后年产出药用玻璃液约 16,060 吨,可年生产药用
模制瓶约 11,242 吨,实现年销售收入 10,455.06 万元。

    (二)开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开展项目的必要性
    ①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结构
    目前,公司主要从事特种玻璃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有药用玻璃、
耐热玻璃和电光源玻璃等系列。其中,按照制造工艺及用途划分,药用玻璃可以
分为模制瓶、管制瓶两大类,目前公司生产的药用玻璃产品主要集中于管制瓶领
域。本次项目将扩大中硼硅模制瓶,积极开展Ⅰ类药用玻璃模制瓶的产业化,有
利于填补公司在模制瓶领域的空白,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和研发管线,完善公司
产业布局,增加主营业务收入,提升公司在药用玻璃领域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
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②有利于满足日益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
    药用中硼硅玻璃是当今全球公认最好的药用包装材料,具有较强抗冷热冲击
性、较好的二次加工性能和较高的机械强度,是药用玻璃材质的首选。同时,仿
制药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提到“注射剂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质量及性能不得
低于参比制剂,以保证药品质量与参比制剂一致”。因此,具备良好理化性能指
标的药用中硼硅玻璃受到市场的广泛追捧。本项目积极响应药用包装材料行业监
管和法规要求,迎合行业发展趋势,生产符合中硼硅玻璃质量标准的模制瓶产品,
项目实施可积极响应市场调节,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下游客户需求,提升公司在药
用模制瓶领域的市场份额。
    ③有利于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在药用玻璃领域,公司拥有全国性的销售服务网络,已与全国众多知名大型
医药企业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项目顺利实施后,将在原有客户的基础上,积
极开拓模制瓶市场。因此,本项目基于公司的技术实力进行新产品产业化,能够
加速成果转化,从而保障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2、开展项目的可行性
    ①公司具备丰富的生产经验及成熟的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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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是专业从事特种玻璃研制的高新技术企业。从建厂伊始就致力于硼硅玻
璃的熔化技术和提高新产品开发。公司自行开发了系列玻璃熔制电熔炉,并且具
备玻璃料方的研发能力。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掌握了一整套完善的熔化成型工
艺技术,并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更新装备、提升工艺水平,产品品质同时也得到
客户的高度认可。目前,公司拥有数十项专利技术,其中十几项发明专利,公司
多年的技术积淀,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国家政策支持
    国家政策支持是推动药玻行业发展的另一大推手,尤其是药品的一致性评价
工作和关联审批工作的推进,一方面加强了药用玻璃的产业升级,另一方面增强
了药包材和新药品之间的粘性,双轮驱动药用玻璃向中硼硅升级。一致性评价政
策对药用玻璃产业升级促进作用明显,国外药玻以中硼硅玻璃为主,尽管中国并
未对使用中硼硅玻璃提出强制要求,但是为了达到与原研一样的药效,企业会更
倾向于使用更高品质的中硼硅玻璃,从而有利于实现从低硼硅向中硼硅的升级换
代。关联审评审批制度下加强了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包材企业之间的粘性,有助于
二者建立深厚的合作关系。未来,中硼硅药用玻璃在政策的支持下,将迎来巨大
的发展空间。
    ③公司产品销售体系完善、客户资源丰富且具有良好的市场口碑
    公司拥有专门的市场营销部门,建立了全国性的销售服务网络,已与全国多
家客户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其中包括多家大中型医药生产企业如悦康药
业、华润双鹤、新时代药业、齐鲁制药等。公司与众多客户在长期合作过程中形
成了紧密的联系,公司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品牌口碑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的优
势,众多紧密的合作客户存在大量的产品需求,保证了公司项目的成功实施。
    3、投资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关联度分析
    本项目为中硼硅模制瓶生产项目。本项目系基于公司现有业务与技术,根据
公司发展战略制定,项目围绕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扩大现有产品规模,致
力于提升公司生产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4、项目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依托于现有的技术水平,未来可大幅度提升公司中硼硅药用玻璃瓶的
产能,满足公司业务向下游更深层次发展的需求,提升公司业绩。

                                    4
四、主要风险分析

    (一)无法及时、顺利通过审批的风险
    项目的实施尚需向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
价等前置审批手续,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了主管部门项目备案,尚未完成环境影响
评价等手续。是否能够及时、顺利获得各项审批文件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虽然公
司有着丰富的项目建设、管理经验,但若某一审批环节出现偏差将对项目整体推
进产生影响,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产品市场竞争加剧及需求增长未达预期的风险
    虽然公司已对本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和增长情况进行了充分调研,并进行了
可行性分析论证,认为其市场需求的增长潜力较大。但是竞争对手产能扩张将导
致市场竞争加剧,进而可能导致价格和毛利率下滑、销量下降;下游应用领域的
需求增长不及预期,将导致本项目产品需求的增长幅度不及预期,存在产品市场
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
    尽管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原材料采购管理体系,但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突发
性事件仍可能对材料供应及价格产生多方面的影响。未来,如果本项目主要原材
料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升,将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采购项目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或
采购价格较高,使得毛利率下降,进而导致公司净利润下滑,从而对本项目实际
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障超募资金安全的管理措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相关审批程序
履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本次
公司投入的超募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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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M2 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6,000.00 万元投入 M2 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

类)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M2 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6,000.00 万元投入 M2 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
类)项目。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M2 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
瓶(Ⅰ类)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M2 轻量化药用模
制玻璃瓶(Ⅰ类)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有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该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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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
要制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M2 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
项目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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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启超                      杜慧敏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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