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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诺特玻: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7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
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认真履行法律
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行使监察督促职能,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监事
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对公司 2022 年度
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
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
运作与健康发展。现将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组织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
会议的人数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要求。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轻量薄壁高档
                                      药用玻璃瓶项目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电智能药用
                                      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2022 年 3 月   第三届监事会   3.《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23 日         第六次会议   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2022 年 4 月   第三届监事会
 2                                    案》
           18 日         第七次会议
                                      3.《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追认与参股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9.《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第三届监事会
3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5 日         第八次会议
    2022 年 6 月   第三届监事会   1.《关于与商河县人民政府签订<力诺特玻三期高
4
       27 日         第九次会议   端药用包材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案》
    2022 年 8 月   第三届监事会
5                                 2.《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22 日         第十次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
                                  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10     第三届监事会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
     月 17 日      第十一次会议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8.《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
                                  案》
                                  9.《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M2 轻量化药用
                                  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的议案》
                                  11.《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
    2022 年 10     第三届监事会
7                                 1.《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24 日      第十二次会议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2022 年 12   第三届监事会
 8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月 11 日    第十三次会议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2022 年度全体监事均出席了监事会全部会议。

      二、监事会职责履行情况

     1、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列席 2022 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决策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
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
行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
准确、全面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
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 2022 年财务状况、财务制度、财务运作规范状况等进行了
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目前财务体系完
善、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良好;财务报告编
制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3、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认为: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等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4、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所涉及的关联
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其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

       6、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了内
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能够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公
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
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和运作的实际情

况。

       7、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8、股权激励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草案、
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
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自公司 2021 年 11 月上市以
来,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
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正确行使监事会监督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023 年监事会工作的主要计划如下:

    (一)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

度,不断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更好地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

    (二)积极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
加深对公司业务的了解,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促进

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三)实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等重大事项,保证公司资金使用合规、高效;按照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治理提
出的新要求,推动公司对各项法人治理制度进行完善,实现公司整体可持续性发

展。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