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特玻: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7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的职责,恪
尽职守,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规范运
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
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为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公司经营管理上,董事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
工作,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认真执行战略计划,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健运
行。现将公司 2022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22 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7.52%;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 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6.51%;截至期末,公司资产
总额 16.40 亿元,同比增长 5.08%;净资产 14.31 亿元,同比增长 5.17%。
二、2022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
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届次 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轻量薄壁高档药用
玻璃瓶项目的议案》
第三届董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电智能药用玻璃
2022 年 3
1 事会第六 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月 23 日
次会议 3.《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追认与参股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董 9.《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2 年 4
2 事会第七 10.《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月 18 日
次会议 1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1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14.《关于公司<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7.《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
2022 年 4
3 事会第八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月 25 日
次会议
1.《关于与商河县人民政府签订<力诺特玻三期高端药
第三届董
2022 年 6 用包材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4 事会第九
月 27 日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次会议
议案》
1.《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 2.《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2 年 8
5 事会第十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月 22 日
次会议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
件的议案》
第三届董
2022 年 10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6 事会第十
月 17 日 议案》
一次会议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
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 璃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
(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1.《关于与商河县人民政府签订<力诺特玻三期高端药
用包材项目补充协议>的议案》
1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M2 轻量化药用模制
玻璃瓶(Ⅰ类)项目”的议案》
13.《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
14. 《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第三届董
2022 年 10
7 事会第十 1.《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24 日
二次会议
1.《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三届董
2022 年 11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
8 事会第十
月 29 日 议案》
三次会议
3.《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
2022 年 12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9 事会第十
月 11 日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次会议
4.《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5 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 28 项议案。六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规范组织股东
大会召开,认真落实各项股东大会决议,推动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顺利实施,
确保了广大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有效维护和保障了
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届次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2022 年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一次临 2.《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1 2022 年 4 月 8 日
时股东大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 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3.《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议案》
2021 年年 4.《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 2022 年 5 月 10 日 度股东大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 年第
1.《关于与商河县人民政府签订<力诺特玻三期
3 2022 年 7 月 15 日 二次临时
高端药用包材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股东大会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的议案》
2022 年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第三次临 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4 2022 年 11 月 3 日
时股东大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会 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议案》
9.《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
的议案》
11.《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M2 轻量化
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的议案》
12.《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
议案》
2022 年第
5 2022 年 12 月 15 日 四次临时 1.《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
2022 年第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
6 2022 年 12 月 27 日 五次临时
议案》
股东大会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和独立董事组
成。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
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分别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报告期内,各委员会职责明确,整体运作情况良
好,为董事会科学、高效的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
况如下:
1、2022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
下:
序号 时间 届次 议案内容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审计委员会第 1.《2021 年第 4 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12 日
四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第三届董事会 案》
2022 年 4 月
2 审计委员会第 2.《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3 日
五次会议 3.《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
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3 审计委员会第
28 日 告>的议案》
六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三届董事会 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4 审计委员会第 2.《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18 日
七次会议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10 月
5 审计委员会第 2.《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21 日
八次会议 告>的议案》
2、2022 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 2 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
下:
序号 时间 届次 议案内容
第三届董
2022 年 6 事会战略 1.《关于与商河县人民政府签订<力诺特玻三期高端药
1
月 24 日 委员会第 用包材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一次会议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第三届董 的议案》
2022 年 10 事会战略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2
月 16 日 委员会第 的议案》
二次会议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3、2022 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 2 次会议,会议召开
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届次 议案内容
1.《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三届董事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 年 3 会薪酬与考
1
月 14 日 核委员会第
2.《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一次会议
管理办法>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1.《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2 年 4 会薪酬与考
2
月 13 日 核委员会第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二次会议 案》
4、2022 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 1 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
下:
序号 时间 届次 议案内容
第三 届 董事 1.《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2 年 11 会提 名 委员
1
月 28 日 会第 一 次会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议 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
报告期内,三位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忠实履
责,均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依据自己的专业水平,客观充
分地表达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作用,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
益。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详见《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指引的要
求,认真、高效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并掌握
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 的进展及公司重大决策等情况,以保障投
资者知情权,最大程度地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组织投资者公司调研、参加策略会、举办网上业绩说明会、互
动易、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等,多渠道、多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
和沟通,认真听取了投资者的建议,并将合理的建议转述管理层,为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有效沟通成功搭建起了桥梁,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董事会 2023 年工作规划
(一)继续提升公司的合规治理水平,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依法履行职责,继续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战略目标不断规范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完
善和提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管理层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程序,完善体
系与流程建设,同时积极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
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
(二)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透明度。公司会进一
步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积极尝试多种方式与投资
者开展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实现公司与股东的良好有效互动,保证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科学合理决策,不断提升公司业绩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以提高公司业绩为主要目标,科学决策,制定公司未来发
展战略,继续聚焦于医药包装、耐热玻璃,推动公司成为细分市场的领先者,牢
牢抓住行业机遇,依托募投项目,迅速扩展公司在特种玻璃领域的市场份额,重
视研发,强化内部管理,降本增效,有效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