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兰仪表: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3-04-24
证券代码:301303 证券简称:真兰仪表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何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
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
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
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
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
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
并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
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
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
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和
《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于文件规
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
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
相应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相关文件要
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