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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裕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04-13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3-018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00,720.58 万元,未分配利润为 398,541.89 万元;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24,357.66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母公司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2,435.77 万元,母公司 2022 年末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 210,651.87 万元,2022 年末母公司报表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92,635.46
万元。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57,253,07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3.9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1,386,721.86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
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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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
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
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未
来的资金需求及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
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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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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