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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裕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超凡)2023-04-13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2 年度,本人钟超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勤勉尽责,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
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公司召开 18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18 次董事会,列
席 4 次股东大会。对于董事会所议事项,主动调查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
资料,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进行分析和决
策,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表决。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
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报告期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列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18           1         17        0        0        否           4

   二、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2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与其他独立
董事共同发表了以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2022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就《关于公司与湘
潭电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2、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就《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3、2022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就《关于会计差
错更正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说明的议案》《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任会计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就《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就《关于提名董
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作情况、董事会会议执行情况等,并继续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现场考察和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于经营
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就公司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进行深入有效的探讨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且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接受来自监
管部门的监督与考核。
   2、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悉知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掌握董事会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
行沟通探讨,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
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
者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能力,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其他事项

   1、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3 年,本人将继续秉
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钟超凡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