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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裕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1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3-030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 18 号湖南裕能新
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 5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谭新乔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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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 名,代表股份共计 291,296,9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676%。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25 名,代表股
份共计 66,60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5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名,代表股份共计 76,566,51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11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8 名,代表股份共计 214,730,42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8.356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1,280,242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反对 16,7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0 股,占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律师谭程凯、罗玉洁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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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1、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裕
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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