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海能技术: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22
证券代码:430476 证券简称:海能技术 公告编号:2022-124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通过核查董事会提供的会议议案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
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进行调整,能够更加合理、审慎、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
实施,本次调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
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山东海能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提供借
款,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的使
用方式及用途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本事项的审议、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本
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6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对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
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朱险峰、孙怀玉、单英明
2022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