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与子公司相互提供银行融资相关担保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海能 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技术”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海能技术 2023 年度与子公司相 互提供银行融资相关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核查意 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海能科学仪器有限公 司、苏州新仪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上海新仪微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合称“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预计 2023 年度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 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上述三种情形具体涉及的实际担保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需求确 定,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均为无偿担保。担保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业务发生的相关融资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一般 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融资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 式、担保期限的确定及相关合同协议的签署。 (二)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银行融资相关担保的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 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 7000 号汉峪金谷 A3 地块 1 号楼第四层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 7000 号汉峪金谷 A3 地块 1 号楼第 四层 注册资本:81,435,280 元 实缴资本:81,435,280 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王志刚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实验分析仪器 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 测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 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机 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 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服务;检验检测服务;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2006 年 11 月 29 日 1.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567,718,671.59 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流动负债总额:78,726,095.20 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465,657,596.33 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17.98% 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169,400,609.94 元 2022 年 1-9 月利润总额:18,050,743.90 元 2022 年 1-9 月净利润:16,821,540.92 元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2.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海能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邢侗街道花园东大街 16 号 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邢侗街道花园东大街 16 号 注册资本:100,000,000 元 实缴资本:100,000,000 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王志刚 主营业务:实验室分析仪器、试验设备及仪器仪表、试验仪器、教学仪器 的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实验室分析仪器、试验设备及仪器仪表、 试验仪器、教学仪器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软件的开发、销售;精密机械零部 件及配件的生产、销售与维修;仪器租赁;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18 日 2.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127,658,941.56 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流动负债总额:23,789,053.47 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96,811,871.51 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24.16% 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83,881,908.24 元 2022 年 1-9 月利润总额:8,066,126.36 元 2022 年 1-9 月净利润:8,170,094.86 元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3.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新仪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 99 号 苏州纳米城西北区 09 幢 301 室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 99 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 09 幢 301 室 注册资本:30,000,000 元 实缴资本:10,000,000 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王志刚 主营业务:分析仪器、微波、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分析测试科技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组装:电子产品;销售: 配电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橡塑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 产品、照相器材、数码产品、仪器仪表;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7 日 3.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62,261,973.16 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流动负债总额:7,559,808.42 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49,433,087.12 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20.60% 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41,520,769.02 元 2022 年 1-9 月利润总额:5,139,923.26 元 2022 年 1-9 月净利润:4,724,891.30 元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4.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新仪微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 1122 号 92 幢 6 层 601 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 1122 号 92 幢 6 层 601 室 注册资本:2,000,000 元 实缴资本:2,000,000 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徐渊 主营业务:微波、仪器仪表、分析仪器、计算机软硬件和分析测试专业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子产品组装生产,配电 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橡塑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 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产品、照相器材、数码产品、仪器仪表的销售, 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2 年 9 月 11 日 4.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32,706,668.79 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流动负债总额:4,708,030.36 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24,450,567.85 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25.24% 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25,052,263.67 元 2022 年 1-9 月利润总额:3,011,851.47 元 2022 年 1-9 月净利润:2,748,350.34 元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年度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最终 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 担保原因 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相互为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 效率,是日常业务活动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二) 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本次担保涉及的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 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内。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为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满足业 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意见(如适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本次提供担保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项目 数量/万元 计净资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余额 0 0%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 0 0% 供的担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0 -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0 -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0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与子公司相互提供银行融资相关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冲 徐有权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