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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海能技术: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3-01-17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海能
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技术”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海能技术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核查意见: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预计金额与上年
                                                    2022 年与关
                                     预计 2023 年                  实际发生金额差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联方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金额
                                                                       (如有)
                                                                   为了严格遵守北
                                                                   京证券交易所关
                                                                   于关联交易的相
                                                                   关规定,同时兼
                                                                   顾经营决策效
                                                                   率,满足企业经
 购买原材料、燃
                                                                   营及时性的需
 料和动力、接受   购买商品、服务等     500,000.00      49,433.96
                                                                   求,公司在预计
 劳务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时,预计金额
                                                                   较为宽松,以防
                                                                   止交易预计不足
                                                                   给日常经营带来
                                                                   的不便。
 销售产品、商     销售商品、提供劳
                                     4,500,000.00   1,464,351.62   原因同上。
 品、提供劳务     务、技术服务等
 委托关联方销
                         -                -              -               -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托代为销售其           -                  -             -               -
 产品、商品
 其他                   -                  -             -               -
        合计            -          5,000,000.00    1,513,785.58          -
   注: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数据,最终以公司 2022 年年度报

告数据为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济南海森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崔春萍
        注册资本:650 万元
        实缴资本:326.61 万元
        成立日期:2019 年 1 月 29 日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会展西路 88 号 1 号楼 1-1527
        主营业务:分析仪器、实验仪器的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
 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崔春萍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158.40
         净资产                  114.30
         营业收入                10.62
         净利润                  -248.98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是否经审计:否
        关联关系:济南海森为公司持股比例 48.42%的参股公司,公司能够对其
 实施重大影响,故济南海森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在与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务往来中,能够严
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其财务状况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2、仪学国投(广州)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蒋超
     注册资本:241.38 万元
     实缴资本:162.68 万元
     成立日期:2018 年 5 月 2 日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 78 号自编 A05 号楼 201、202、203、204、
209、210、211、212 号
    主营业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仪器仪表修理;广告业;策
划创意服务;数字动漫制作;实验分析仪器制造;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
批类商品除外);实验室检测(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
营);仪器仪表批发;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软件开发
     实际控制人:蒋超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444.21
      净资产                  302.43
      营业收入                699.96
      净利润                  -106.77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是否经审计:是
    关联关系:仪学国投为公司持股比例 34%的参股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
重大影响,且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静女士担任仪学国投的董事,故仪学国投
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在与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务往来中,能够严格
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其财务状况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
 3、上海安杰智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向东
    注册资本:1800 万元
    实缴资本:18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0 月 29 日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富联二路 177 弄 13 号楼
    主营业务:从事环保设备技术、计算机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实验室仪器仪表生产,软件开发,计算机系
统集成,仪器仪表、机电产品、玻璃器皿、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
电、计算机软件、实验室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
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电信业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
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土壤生态修
复,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商务信息咨询,自有设备租赁。【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郝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4,345.69
     净资产               681.52
     营业收入             2,421.57
     净利润               -697.13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是否经审计:是
    关联关系:安杰科技为公司持股比例 27.78%的参股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故安杰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在与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务往来中,能够严格
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其财务状况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
 4、白小白未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长森
       注册资本:500 万元
       实缴资本: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2 年 1 月 13 日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 5 号及 5 号院 2 号楼 5 层 1 单元 602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
件开发;工程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实验分析仪器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医疗器械(限Ⅰ类、Ⅱ类)、仪器仪表、智能机器人;第三类医疗器械经
营;医疗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第三类医
疗器械经营、医疗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吴长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总资产                  202.11
        净资产                  175.15
        营业收入                78.11
        净利润                  -324.85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是否经审计:否
       关联关系:白小白为公司持股比例 20%的参股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
重大影响,且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张振方先生担任白小白的董事,故白小
白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在与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务往来中,能够严
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其财务状况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振方、黄静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
需求,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
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定价以市场价
格为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交易损害公司
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依照公允的可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
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上述关联交易
遵循诚实信用、公平自愿、客观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保荐机构意见(如适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已对 2022 年度实际关联交易与预计的差异进行了
确认,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在预计范围内。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
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冲                        徐有权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