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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能水电: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18-12-11  

						证券代码: 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18-062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7,128,00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17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7 年 11 月 3 日,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能水
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1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8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7 元/股。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441 号文批准,公司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80,000 万股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简称“华能水电”,股票代码“600025”。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变
更为 18,000,000,000 股,其中 16,200,000,000 股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90.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 16,200,000,000 股限
售流通股中有 2 家股东所持有的合计 7,128,000,000 股限售流通股的锁定期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分别为: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合
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份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 2017 年 12 月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来,公司 16,200,000,000 股限售
流通股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 3 家股东分别持有。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

                                     1
生变化,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及限售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持
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截至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上述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
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
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如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每年减持
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进行减持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
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方可减
持发行人股份,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截至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上述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
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
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如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每年减持
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进行减持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
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方可减
持发行人股份,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严格履
行了各自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从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

                                   2
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
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华能水电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华能水电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华能水电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7,128,00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17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
 号      名称              量         司总股本比例 量(单位:股) 股数量
       云   南   省
       能   源   投
       资   集   团
 1                  5,086,800,000      28.26%       5,086,800,000    0
       有   限   公
       司


       云 南 合
       和 ( 集
 2     团)股份 2,041,200,000          11.34%       2,041,200,000    0
       有 限 公
       司

       合计         7,128,000,000      39.60%       7,128,000,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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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
有限售条                   16,200,000,000 -7,128,000,000 9,072,000,000
           有股份
件的流通
           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                       16,200,000,000 -7,128,000,000 9,072,000,000
           流通股份合计

无限售条       A股         1,800,000,000    7,128,000,000   8,928,000,000
件 的 流 通无限售条件的
                           1,800,000,000    7,128,000,000   8,928,000,000
股份       流通股份合计

股份总额                   18,000,000,000         0         18,000,000,000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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