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18-09-14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8-071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三一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
[2018]249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
《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3 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 年半
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生产经营、财
务信息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生产经营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保持了2016 年下半年以来的快速增
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分产品毛利率大多呈不同程度增长,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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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机械类产品营业收入41.02 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14.59%,毛利
率24.56%,比上年减少8.54%。请公司补充披露:
(1)起重机产品相较于公司其他主要产品,毛利率出现下滑的
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上下游行业情况,分析公司业绩增长
的可持续性。
2.报告期内,公司因开展按揭贷款销售承担的回购义务累计贷
款余额45.19 亿元,因开展融资租赁销售承担的回购担保义务余额
27.77 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代客户垫付逾期按揭款、逾期融
资租赁款及回购款合计35.39 亿元。报告期末,公司承担的回购义
务余额为88.35 亿元,而因“按揭融资贷款回购”计提的预计负债
仅为4,342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列示公司采取该类信用销售的主要产品、收入金额及占总
收入的比例、公司代客户垫付逾期按揭款/融资租赁款/回购款的情
况,以及上述逾期金额占对应信用销售收入的比例,并就该类销售
模式存在的潜在风险以及应对措施充分披露;
(2)结合与主要合作方的合同条款,如首付比例、贷款年限与
机械设备使用寿命、产品价格走势、客户信用、回购担保责任等,
分析按揭贷款销售和融资租赁销售两类收入确认政策的合理性;
(3)结合回购风险及预期损失情况,说明公司因信用销售所承
担回购金额的计算过程和依据,并分析预计负债计提的合理性;
(4)列示应收账款中逾期按揭款、逾期融资及回购款各自的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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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占应收账款的比例、账龄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公司对一
般应收款和此类逾期款项是否采取相同的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及
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3.半年报显示,公司近年来海外收入占比逐年增加。报告期内
实现海外收入60.92 亿元,占比约为22%,较上年同期增加5.05%,
毛利率同比增加1.20% 。报告期末, 公司境外合营企业
PALFINGERSANYCRANECIS 公司确认的损失为2,816 万元,累积未确
认的损失为11,456 万元。请补充披露:
(1)结合对海外客户的销售政策、信用政策等分析海外收入确
认会计政策,是否与境内不同,以及报告期内境外收入中应收账款
金额占比和回款情况;
(2)公司境外子公司印度三一私人有限公司、
SANYAMERICAINC.、PutzmeisterHoldingGmbH 的经营情况以及收入、
利润贡献等;
(3)PALFINGERSANYCRANECIS 公司的经营情况、亏损的原因,
以及后续的应对措施。
4.半年报显示,公司所处的工程机械行业销售具有较明显的季
节性波动,因此公司并不完全采用订单式的生产模式。公司存货期
末余额为99.07 亿元,金额较大。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95
亿元,其中库存商品41.92 亿元,计提跌价准备2.29 亿元。请公司
补充披露:
(1)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季节性波动的原因及特征,以及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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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的内容及占比情况;
(2)存货逐年递增且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其与公司生产模式是
否匹配;
(3)结合近两年行业市场情况,说明计提跌价准备涉及的产品
品种和计提依据。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5.半年报显示,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主要有直销模式和经销商销
售模式两种。请公司补充披露:
(1)是否存在经销商在其公司名称中使用“三一”或相近的字
号的情况;
(2)如有,公司是否存在有关授权使用“三一”字号或其他注
册商标、专利等管控制度。
二、关于关联交易情况
6.报告期末,合并报表中“应收三一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款项”
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4,148.7 万元,母公司报中“应收三一集团及
其附属企业的款项”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04.79 亿元,差额巨大。
请公司补充披露:
(1)“应收三一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款项”的具体内容、形成
原因;
(2)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的差额形成的原因,是否存在非经
营性往来等资金占用情形。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7.报告期内,公司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发生3,269.4 万元的关
联资产交易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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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交易内容,包括但不限标的公司名称、具体时间、转
让股权比例(如适用)、定价原则、对净利润的影响等;
(2)结合标的公司业务构成,说明相关资产交易的原因及合理
性。
三、其他信息披露事项
8.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3.19 亿元,其中
“重要应收账款”合计9,516.2 万元,占比近30%。请公司补充披露:
(1)列示“重要应收账款”各单位名称、历史销售往来情况、
核销货款账龄、已回款情况等;
(2)根据公司管理权限,已履行的核销程序及“重要应收账款”
核销原因。
9.报告期末,由“其他”项目形成的预计负债期末余额为1,865.9
万元,形成原因为其他义务。请公司补充披露其他义务的具体内容、
形成原因、预计负债计提的合理性。
10.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外支出余额1.47 亿元,其中“其他”
项余额约1.44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其他”项的具体内容。
1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为76.17 亿
元,请公司披露上述差异形成的原因,并在财务报表附注“64.所得
税费用”中补充披露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12.报告期内,公司对深圳市三一科技有限公司投资2,939.11万
元。请公司核实披露的占被投资公司权益的比例是否准确,如否,
请予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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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请公司补充披露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的具体构成及金额。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
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
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及时予以披露,并于2018年9月20日之
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出相应修订。”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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