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8-11-29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8-085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11 月 28 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
独立意见。
2、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1―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3、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在内部办公
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6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对内幕知情人在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16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
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实际向 1349 名激励对
象授予 26,132.53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64 元/股;本次实际向
―2―
15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07.781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82
元/股。上述权益已于 2017 年 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6、2017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7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 38 人已获授
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585 万份,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 42 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 352,580 股限制性
股票;目前该次注销、回购注销事项正在办理中。
7、2017 年 11 月 2 日,根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
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实际向 503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95.2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7.95 元/股;向 47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81.986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3.98 元/股。上述权益已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8、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7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人员
―3―
共 67 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13,040,700 份,同意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 68 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
计 1,737,960 股限制性股票。
9、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股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认为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
合 条 件 的 1195 名 激 励 对 象 行 权 , 对 应 的 股 票 期 权 行 权 数 量 为
104,671,345 份;同意 1363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解锁
数量为 21,433,579 股。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及 2018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注销 844 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
计 21,172,405 份,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人员共 100 人已获授但未达
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65,097 股。
11、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
实施完毕,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
5.61 元/股调整为 5.45 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7.95 元/
股调整为 7.79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79 元/股调
整为 2.63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98 元/股调整为
3.82 元/股。
12、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及 2018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离职激励人员 41 人已获授但未达
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3,584,900 份,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人员
共 48 人已获授但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63,550 股。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离职激励人员 20
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1,021,450 份,同意回购注
销离职激励人员共 21 人已获授但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86,4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
―5―
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行
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离职激励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 20 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股
票期权激励对象资格,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9 人共计 669,450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 4 人共计 352,000 份。公司拟注销上述合计
20 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1,021,450 份。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21 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其中首次授予限制行股票的 20 人共计
98,400 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4 人共计 88,000 股。公司拟回购
注销上述合计 21 人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86,400
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授予价格;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
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82元/股,由于公司
2017年8月17日实施2016年权益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红利0.01元,2017
年 10 月 17 日 实 施 2017 年 半 年 度 权 益 分 配 方 案 每 股 派 发 红 利 0.02
元,2018年8月21日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红利0.16
元,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且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应为2.63元/股。
―6―
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98元/股,由于公司
2018年8月21日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红利0.16元,
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且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应为3.82元/股。
若后续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
将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
影响
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
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本项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
―7―
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导致其不符合激励条
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具体内容及现阶段已履行的程序,符合《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调整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
办理相关手续,并办理注册资本减少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程序。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