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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一重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01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公告     编号:2019-02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内容及审批程序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
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6 月 15 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
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
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
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1 日起施行新金融
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及内控制度等相关规定,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批准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3、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

票据及应收账款”; “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
列示; “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
建工程”列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 “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专
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

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
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3)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
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4)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
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
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5)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
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
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6)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7)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

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变更对报表项目列报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序号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期合并后金

                                                             额 20,802,003 千 元 , 上 期 合 并 后 金 额

                                                             19,239,401 千元; “应收利息”和“应收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本期合
          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应收利
                                                             并后金额 1,703,612 千元,上期合并后金额
          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固
                                                             1,788,837 千元;“工程物资”并入“在建
          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
                                                             工程”列示,本期合并后金额 791,073 千
   1      并入“在建工程”列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元,上期合并后金额 833,369 千元;
          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应付利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
          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专项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期合并后金
          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
                                                             额 17,190,710 千 元 , 上 期 合 并 后 金 额
          应调整。
                                                             10,937,749 千元;“应付利息”和“应付股

                                                             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本期合并

                                                             后金额 2,960,738 千元,上期合并后金额

                                                             2,339,458 千元。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

          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 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 1,754,475 千元,

   2      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上期金额 770,873 千元,重分类至“研发费

          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 用”。

          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