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三一重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2022-02-24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

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三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设立并申请发行资

产支持证券(ABS)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三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设立并申请注册发行

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ABS),有利于盘

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

产结构,减少应收账款对资金的占用,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开展生产经

营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本次发行的 ABS 全部次

级资产支持证券(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该关联交易遵

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

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承签署页)

                                                             1
   (本页无正文,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苏 子 孟                    唐    涯




         马 光 远                    周    华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