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三一重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2022-04-23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

事,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与股东的
合理回报,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

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1 年度董监高薪酬考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情况进行审议后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
序、发放标准符合规定;同意高管薪酬考核结果,同意董事、监事薪
酬考核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发生的关联交
易,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该项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设立并申请发行应收账款资产证券支持证券(AB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
    公司拟设立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ABS),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

拓宽融资渠道,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减少
应收账款对资金的占用,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ABS

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该关联
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
事会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为 3 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有利于增强其融资能
力,降低其融资成本,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且公司子公司的盈
利能力强,资信状况良好,为子公司担保总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全资子公司三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促进工程机械产品的销售,公司按照工程机械行业通行的销售
融资模式,开展按揭业务以及保函业务,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
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加快资金回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

                                                           -2-
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全面履行了审计机构的
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和稳定,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开

展,同意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八、《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
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
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

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九、《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汇
率和利率波动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外汇
风险管理制度》,加强了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开展此业务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
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且不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承签署页)




                                                          -3-
  (本页无正文,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苏 子 孟                    唐    涯




         马 光 远                    周    华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