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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一重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2-07-14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2-048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2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三一重工”)独立董事周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征集人姓名或名称、股权结构(自然人除外)、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种类以及
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华先生,其基本情况
如下:周华,男,1976 年出生,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
师、MPAcc 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应用创新支持中心主任;2019 年 8 月 30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独立董事周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

                                                                          -1-
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
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周华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
配机制,使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从而
提升公司生产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7 月 29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7 月 29 日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13:00-15:00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9:15-15:00。
   (二)召开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三一产业园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2-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
        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2 年 7 月 2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7 月 22 日(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
   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
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
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东账户卡;
                                                                       -3-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
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经开区三一产业园新研发楼 4 楼
   收件人:樊建军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84031555
   传 真:0731-8403155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
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4-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
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周华

                                                      2022 年 7 月 14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5-
      附件: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报告书》、《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
华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2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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