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飞股份: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2013-03-25
关于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瑞岳华专审字[2013]第 0882 号
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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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瑞岳华专审字[2013]第 0882 号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2 年度公司的利润表、公司的现金
流量表和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
公司 201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
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
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
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
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
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
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12 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后附汇总
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