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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飞股份: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4-24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哈飞股份          临:2013-009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 9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参加表决董事十二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十二人。到会董事人数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要求。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关于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重组意见的函》(局综函[2013]52 号)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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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第十二章修改为:
    第十二章   特别条款
    第九十七条 公司应保持国有股东的绝对控股权。
    第九十八条 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并保证国家军品科研生产
任务按规定的进度、质量和数量等要求完成。
    第九十九条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建立保密工作制
度、保密责任制度和军品信息披露审查制度,落实涉密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的保密责任,接受有关安全保密部门
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一百条 严格遵守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法规,加强军工关键
设备设施登记、处置管理,确保军工关键设备设施安全、完整和有效
使用。
    第一百零一条 严格遵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法规。
    第一百零二条 按照国防专利条例规定,对国防专利的申请、实
施、转让、保密、解密等事项履行审批程序,保护国防专利。
    第一百零三条 对公司章程中本章内容的修改或批准新的公司章
程涉及本章相关内容时,应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再
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第一百零四条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防动员法》的规定,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完成规定的动员任务;
根据国家需要,接受依法征用相关资产。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前,应向国务院国防科技
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及选聘境外独
立董事,应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如发生重大收购行
为,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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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时,收购方应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原第十二章按顺序变更为第十三章,原第九十七条按顺序变更为
第一百零六条,章程中以下条款以此类推。

    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由于独立董事崔学文已连续

六年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玉杰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候选人简历:

    王玉杰,1944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一级高级会
计师,历任哈飞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总审计师、总法律顾问,1999 年退休返聘任中振会计师咨询公司总
经理,2006 年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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