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2023-01-1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昌河飞
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此外,上市公司近 36 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宇飞 杨 朴
罗 翔 冯哲逍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