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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利地产: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五次的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17-01-26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7-006




    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五次的行权结果
                          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628,983 股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7 年 2 月 7 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符合行权条件情况
    2014 年 5 月 23 日,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及激励对象已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首个行
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 164 名,对应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804.868 万份,
行权价格为 5.07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保
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暨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26)。
    2015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经审核公司及激励对象已满足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 150
名,对应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530.656 万份,行权价格为 5.07 元/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28)。
    (二)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2015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针对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影响,同意将行权价格由 5.07 元/股调整为 4.85 元/股。2016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16 年第 3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议案》,针对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影响,
同意将行权价格由 4.85 元/股调整为 4.5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和 2016 年 5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关 于 调 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2015-037 、
2016-035)。
    (三)历次行权情况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个行权期共计六次和第二个行权期前四次行权新增股
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并
已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9 月 17 日、2014 年 11 月 28 日、
2015 年 2 月 9 日、2015 年 6 月 17 日、2015 年 9 月 17 日、2016 年 1 月 5 日和
2016 年 7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2014-036)、《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2014-046)、《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个行权期第三次
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2015-007)、《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个行权期第四次和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的行权结果暨股
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3)、《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首个行权期第五次和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次的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公告编号 2015-065)、《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个
行权期第六次和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次的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1)和《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
四次的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2016-061)。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本次行权占股   本次行权占第二个行
                                      本次行权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权激励计划总   权期可行权期权总量
                                        量(股)
                                                       量的比例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刘平       董事、总经理     37,471          0.04%             0.15%
  2        陈冬桔       副总经理       129,600          0.14%             0.5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167,071          0.18%             0.66%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461,912          0.49%             1.83%
               总 计                   628,983          0.67%             2.49%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三)行权人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人数为 16 名。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17 年 2 月 7 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628,983 股。
        (三)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行权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行权新增股份 167,071 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 6 个月,转让时
须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98,901,172              0            1,098,901,172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758,910,906           628,983        10,759,539,889
            总计            11,857,812,078           628,983        11,858,441,061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G10006 号),截至 2017 年 1 月 17 日止,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
票新增股份 628,983 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净额 2,836,084.35 元,其中增
加股本为人民币 628,983.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2,207,101.35 元。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增股 628,983 股已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
手续。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09,935,660.81元,
基本每股收益为0.64元。以本次行权后总股本11,858,441,061股为基数计算,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基本每股收益仍为0.64元。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G10006 号)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