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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利地产: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8-04-1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
     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5年5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由独立董事谭劲松、张礼卿、朱征夫及董事彭碧宏、刘平五名委员组成,
     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董事谭劲
     松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达1/2以上。
           二、会议召开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和传真表决方式共计
     召开21次会议,审议年度审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定期
     报告等事项,各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各项议案及专项汇报均经全体委员审议通
     过及确认,其中2017年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会议届次       会议日期                                会议内容
                              1、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审计进展情况的汇报;
2017 年
           2017 年 2 月 28 日 2、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未审)的汇报;
第一次
                              3、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控进展情况的汇报
2017 年
           2017 年 4 月 7 日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初步审计意见的汇报
第二次
                              1、关于 2016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 年度审计工作
                              总结的议案;
2017 年                       3、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14 日
第三次                        4、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 2016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与 2017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2017 年
           2017 年 4 月 27 日 关于 2017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四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1、关于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17 年
          2017 年 8 月 29 日 2、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第五次
                             议案
2017 年
          2017 年 10 月 26 日 关于 2017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六次
2017 年
          2017 年 11 月 29 日 关于收购保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50%股权的议案
第七次
2017 年
          2017 年 12 月 29 日 关于 2017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第八次
          三、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1、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1)督导年度审计
          针对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和监
     督:第一是确定审计计划,根据预审情况对年度审计总体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开
     展专题讨论,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等进行审核,对审计计划中关
     键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确保审计机构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年度审计工作;第二
     是审阅未审财务报表,听取公司经营层年度主要经营状况和未经审计财务指标情
     况等汇报,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基本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同意以此财务报告为基础进行相应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第三
     是督促审计进程,听取年度审计最新进展汇报,关注重要会计科目审计情况,督
     促审计机构严格落实审计计划;第四是审阅审计报告,针对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公
     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对财务报告进行正式审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核其他定期财务报告
          除年度报告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任期内公司一季报、半年报
     和三季报等相关财务信息,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和财
     务状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也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
     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3)审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届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审核了各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不存
     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2、审核重大关联交易
          本届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关于收购保利(香港)控股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认为该交易应严格履行审议程序,评估、审计结果公允,
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将提升
公司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龙头地位。
    3、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本届任期内,在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 至 2017 年度审
计工作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相关审计工作中严格
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
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下一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4、关注内部控制建设
    本届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听取经营层关于内控进展情况汇报,认为内部控制符合上市公司
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切实发挥了风险防控功能。
    5、监督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本届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推动提升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定期
听取公司经营层关于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建议公司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积极
关注内审发展趋势,不断健全机制、优化流程,助力公司持续提升内部管理。
    四、总体评价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履职,积极监督评价外部
审计机构工作,持续指导优化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建设,切实推进公司规范治理
水平提升。


    特此报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