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保利地产:关于转让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次级份额并认购私募投资基金的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8-105




           关于转让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次级份额
                   并认购私募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8 年 3 月 13 日,中联前海开源-保利地产租赁住房一号第一期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设立,产品总规模为 171,700 万元,期限最长
为专项计划设立后届满 19 年之日。其中,优先级份额 154,530 万元,占比 90%,
由合格投资者认购;次级份额 17,170 万元,占比 10%,由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额认购。
    为加强租赁住房领域合作、优化专项计划结构、减少自有资金占用,公司拟
按照发行面值 17,170 万元转让所持有的次级份额。同时,保利(横琴)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资本”)拟发起设立瑞驰契约型私募基金(暂定名,
以下简称“瑞驰基金”)并担任基金管理人,公司、保利资本及合格投资者分别
认购瑞驰基金 49.8%、0.1%与 50.1%份额,用于认购上述次级份额。基金设立后,
公司将间接持有专项计划次级份额,承担次级份额相应收益与风险,并保留底层
资产优先收购权。
    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 2018 年第 16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
让租赁住房 REITs 次级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上述方案,并授权经营层具
体执行。由于保利资本与公司同受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
控制,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由四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独立董事
已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0.5%。
    二、管理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15 年 12 月 10 日
    (4)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10451
    (5)法定代表人:吴海晖
    (6)注册资本:1 亿元
    (7)经营范围:资本管理;从事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业务;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8)公司董监高任职情况: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平、财务总监周东利担任保
利资本董事,董事会秘书黄海担任保利资本监事
    (9)股东结构:截至公告日,公司与保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珠海泰辉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保利资本 45%、50%、5%股权,保利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是保利集团全资子公司。
    (10)财务状况: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保利资本总资产 10,753 万元、
净资产 6,007 万元,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 7,099 万元、净利润 2,724 万元(以上
数据已经审计);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保利资本总资产 12,752 万元、净资产
7,745 万元,2018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4,592 万元、净利润 1,739 万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11)备案登记情况:保利资本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编码:P1031136。
    (1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保利资本是公司关联方,未持有公司股份
且不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瑞驰契约型私募基金(暂定名,拟设立)
    (2)基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7,170 万元
    (3)基金管理人:保利资本
    (4)投资人及投资比例:公司、保利资本及合格投资者分别认购基金 49.8%、
0.1%与 50.1%份额,公司对应拟出资金额不超过 8551 万元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出资进度:截至公告日,各投资人均未实际出资
    (7)管理模式:保利资本作为基金管理人,享有独立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费用、代表私募基金签署基金投资相关协议文件等权利;
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取得基金财产收益、取得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参加或申
请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权利。
    (8)投资模式:基金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专项计划次级份额,同时就保
利集团对专项计划优先级份额提供的增信义务、流动性支持等提供资金补足义务。
基金以专项计划次级份额收益为主要收益来源,在投资期间以年为单位按照合同
约定进行收益分配,并在该专项计划到期或分配全部本金及预计收益时实现退出。
    (9)风险揭示:基金将投资于专项计划次级份额,与专项计划收益及风险
相关。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将专项计划次级份额转让至瑞驰基金,有利于落实公司“一主两翼”发
展战略,加强租赁住房领域多元合作,优化专项计划结构,减少资金占用;同时,
公司通过认购瑞驰基金部分份额,间接享受专项计划次级份额收益,并保留底层
资产优先收购权以取得其未来增值收益。
    五、交易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 2018 年第 16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
让租赁住房 REITs 次级份额的议案》。议案由四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
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宋广菊、张振高、彭碧宏、张万
顺、刘平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朱征夫、李非、戴德明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
事项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