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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利地产: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05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9-028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4 月 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828 号广州保利洲际酒店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514,984,27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4.770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宋广菊女士主持,并采取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2 人,董事张振高、张万顺、刘平、邢怡、朱征夫、
          戴德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刘军才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1、 议案名称:关于向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492,287,185    99.6516     22,695,094       0.3483        2,000          0.0001
   2、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发行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514,366,779    99.9905       615,500            0.0094     2,000     0.0001
   3、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债券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514,369,779    99.9905       612,500            0.0094     2,000     0.0001


   三、     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敏、郑婕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
   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