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地产: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
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9年10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由董事傅俊元、张万顺及独立董事朱征夫、李非、戴德
明五名委员组成,召集人为独立董事戴德明。公司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
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董事戴德明为会计专业人士
并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达1/2以上。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和传真表决方式共计召开7次会议,
审议年度审计、续聘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
项,各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各项议案及专项汇报均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及确认,
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会议届次 会议日期 会议内容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审计进展情况的汇报;
2020 年
2020 年 2 月 25 日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未审)的汇报;
第一次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控进展情况的汇报
2020 年
2020 年 4 月 10 日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初步审计意见的汇报
第二次
1、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度审计工作
总结的议案
2020 年
2020 年 4 月 14 日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三次
4、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 2019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与 2020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0 年 2020 年 4 月 29 日 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第四次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2020 年 8 月 21 日 2、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第五次
议案
2020 年 1、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9 日
第六次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0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关于 2020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第七次
三、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1、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1)督导年度审计
针对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全过程的严格管理
和监督:第一,审议确定审计计划。结合预审情况开展专题讨论确定年度审计总
体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严格审核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及时沟通
反馈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策略和审计风险评估,确保年度审计工作高效率、高质
量完成;第二,审阅未审财务报表。听取公司经营层年度主要经营状况和未经审
计财务指标情况等汇报,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基本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同意以此财务报告为基础进行相应年度财务
审计工作;第三,了解督促审计进程。保持与审计机构及公司经营层密切沟通,
积极听取年度审计最新进展汇报,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重要事项及时开
展沟通讨论并提出相应建议,督促审计机构严格落实审计计划;第四,审阅审计
报告。针对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对财务报告进行正式审
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核其他定期财务报告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
等相关财务报告信息,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
状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也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
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3)审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持续关
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认为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2、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并对聘任事项发表意见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其在财务及内控等相关审计工作中严格遵
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并同意续
聘其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其后,考虑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连续为公司服务 8 年,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公司内部控制规范
建设的有关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专业资质、从业经验及执业能力进行全面审核后,同意公司将审计机构变更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完善,
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增强与业务经营的契合度。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经营层有关
内控进展情况的汇报,针对内控的重点工作进行详细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同时
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重大或重要缺陷,
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
缺陷和重要缺陷,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4、监督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推动提升公司审计工作,听取了公司2019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与2020年工作计划,督促审计部门严格按计划开展内部审计
工作,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高度重视
内部审计工作,就审计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对完善制度、优化流程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的管理提升起到了有效的支持作
用。
四、2021年度工作安排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规则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相关要求,持续提升审计委员会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
有效性,积极监督评价外部审计工作,指导优化内部审计,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内
控制度,加强对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关键事项的全流程管控,促进持续提高公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司规范治理及内控水平,坚决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