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保利发 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2 号文核准,公司采取向 4 名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98,901,172 股,每股发行价 为人民币 8.19 元,募集资金总额 9,000,000,598.68 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92,109,890.1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7,890,708.56 元。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已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 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728165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 及公司制定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甲方)、保荐人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丙方)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 行(乙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城南支行(乙方)(以下统称“各开户行”)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履行协议进 程中不存在违约行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银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余额(元) 存储方式 行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391070100100155377 339,861.87 活期 州东城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684767346482 2,754,853.64 活期 州东山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38610188000549655 103,342.43 活期 司广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4048101040018814 132,005.78 活期 司广州城南支行 合计 3,330,063.72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60 万元,具体情况请见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90,789.070856(注 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41,749.0708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 末承诺 截至期末投 是否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 行性是 承诺投资 调整后 投入金 入进度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累计 达到 承诺投资 投入金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预定可使用 否发生 项目 投资总额 额(1) (%) 现的效益 实现的效益 预计 总额 额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状态日期 重大变 (注 (4)=(2)/(1) 效益 (3)=(2)-(1) 化 2) 南京保利 100,000 100,000 不涉及 360 97,360 不涉及 不涉及 2019 年 6 月 -2,939.24 125,621.77 是 否 中央公园 南京保利 80,000 80,000 不涉及 0 80,000 不涉及 不涉及 2019 年 6 月 -6,013.92 165,439.39 是 否 堂悦 珠海保利 150,000 130,000 不涉及 0 130,000 不涉及 不涉及 2019 年 6 月 -1,462.03 119,028.37 是 否 国际广场 佛山保利 80,000 80,000 不涉及 0 80,000 不涉及 不涉及 2017 年 12 月 -4,977.44 166,776.63 是 否 西雅图 合肥保利 130,000 90,789.070856 不涉及 0 90,789.070856 不涉及 不涉及 2018 年 12 月 404.60 89,167.24 是 否 海上五月花 合肥保利 120,000 120,000 不涉及 0 100,500 不涉及 不涉及 2018 年 12 月 1,276.87 124,669.86 是 否 西山林语 天津保利 60,000 60,000 不涉及 0 48,600 不涉及 不涉及 2019 年 12 月 2,924.94 20,839.63 是 否 罗兰公馆 福州保利 100,000 100,000 不涉及 0 100,000 不涉及 不涉及 2018 年 12 月 9,077.59 51,427.88 是 否 西江林语 成都保利 60,000 55,000 不涉及 0 45,500 不涉及 不涉及 2019 年 12 月 -2,822.31 21,175.90 注3 否 紫薇花语 成都保利 60,000 35,000 不涉及 0 30,500 不涉及 不涉及 2019 年 12 月 -4,119.98 25,648.52 注3 否 玫瑰花语 成都保利 60,000 40,000 不涉及 0 38,500 不涉及 不涉及 2019 年 12 月 -926.79 15,372.53 注3 否 叶语 合计 1,000,000 890,789.070856 — 360 841,749.070856 — — — -9,577.71 925,167.7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6 年 6 月 22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78,112.98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78,112.98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万元。 2016 年 6 月 22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人民币 3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6 月 22 日,经公司 2017 年第 4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18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6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人民币 18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6 月 21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 5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11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9 年 6 月 2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用闲置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人民币 117,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6 月 21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 9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6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61,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 年 6 月 9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 3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9,400 万元。 2021 年 6 月 9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 2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49,04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9,040 万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 2:公司未承诺募集资金的各期投入金额,因此不涉及“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及其相关科目。 注 3: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因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会计报表中只反映募投项目已确 认的部分收入和利润。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 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 之后予以置换。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 728179 号)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015 年 3 月 17 日)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478,783.18 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为上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 筹资金人民 478,112.9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后的拟投入募 自筹资金投入金 置换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万元) 额(万元) (万元) 1 南京保利中央公园 100,000.00 57,711.16 57,711.16 2 南京保利堂悦 80,000.00 28,876.34 28,876.34 3 珠海保利国际广场 130,000.00 45,997.17 45,997.17 4 佛山保利西雅图 80,000.00 80,670.20 80,000.00 5 合肥保利海上五月花 90,789.070856 60,544.54 60,544.54 6 合肥保利西山林语 120,000.00 43,196.75 43,196.75 7 天津保利罗兰公馆 60,000.00 26,371.97 26,371.97 8 福州保利西江林语 100,000.00 50,486.43 50,486.43 9 成都保利紫薇花语 55,000.00 29,985.92 29,985.92 10 成都保利玫瑰花语 35,000.00 24,009.69 24,009.69 11 成都保利叶语 40,000.00 30,933.01 30,933.01 合计 890,789.070856 478,783.18 478,112.98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6 年 6 月 22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 350,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人民币 3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6 月 22 日,经公司 2017 年第 4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5,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6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6 月 21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 5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7,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9 年 6 月 2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17,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 年 6 月 21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 9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1,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人民币 61,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 年 6 月 9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 3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余额为人民币 49,400 万元。 2021 年 6 月 9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 2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9,04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余额为人民币 49,040 万元。 六、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公司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 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已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九、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7952-2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 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度《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1 年度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 修正)》、《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 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重大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