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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欣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12-15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8-072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康欣新材
       股票代码:600076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夏家边朱家夅 58 号
       通讯地址:无锡市夏家边朱家夅 58 号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协议受让)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
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 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 ....................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8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8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8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3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5
 一、备查文件 .......................................................... 15

 二、备查地点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附 表 ............................................................. 18




                                     3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上市公司/康欣新材     指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建发/   指   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
本报告书/本简式权益变动
                           指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告书
                                《李洁、郭志先、周晓璐、李宏清、周正、王甫、李
《股份转让协议》           指   文甫、李伟、王丹、黄磊与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
                                公司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李洁、郭志先、周晓璐、李宏清、周正、王甫、李文
转让方                     指
                                甫、李伟、王丹、黄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最近三年                   指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义务披露人名称     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2504550757
法定代表人             唐劲松
注册资本               1,815,304.492984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00-6-23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无锡市夏家边朱家夅58号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
                       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城市建设项目的招
                       商引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以上
                       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设施设备的租赁(不含融资性租
经营范围:
                       赁);金属材料、建筑用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无锡市夏家边朱家夅58号
联系电话               0510-82797825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无锡建发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者地     身份证号
 姓名           职位        性别   国籍
                                               住地      区的居留权
唐劲松     董事长、总经理    男    中国       无锡市         无         320211****3415

邵建东     董事、副总经理    男    中国       无锡市         无         320202****1513

薛志祥          董事         男    中国       无锡市         无         320203****1211

沈君            董事         女    中国       无锡市         无         320113****4864

邵练荣     副总经理、职工          中国       无锡市         无         320107****3433
                             男
                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1,815,304.492984               100.00
监督管理委员会




                                   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康欣新材未来产业布局、发展前景,对
上市公司和管理团队价值充分认可,意图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本次权益变
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康欣新材9,688.47万股股份,持股比例将由本次
交易前的无持股状态提升至9.37%。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的明确计划。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建发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与康欣新材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七位股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康欣新材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七位股东
将其持有的 9,688.47 万股康欣新材股票以 62,975.04 万元向无锡建发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康欣新材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为
9,688.47 万股,约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9.3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建发未以任何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中,无锡建发受让康欣新材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七位股东向其转
让的康欣新材 9,688.47 万股普通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 103,426.41 万股的
9.37%。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李洁、郭志先和周晓璐于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于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于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股东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方式    股份数量(股)                持股方式
                            (%)                                    (%)
 无锡
               0              0            -         96,884,675       9.37       直接持股
 建发
 李洁      220,429,643      21.31      直接持股      165,322,233      15.98      直接持股
郭志先     26,919,569        2.60      直接持股      20,189,677       1.95       直接持股
周晓璐     20,065,994        1.94      直接持股      15,049,496       1.46       直接持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 年 12 月 12 日,无锡建发与李洁、郭志先、周晓璐、李宏清、周正、
王甫、李文甫、李伟、王丹、黄磊签署了《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8
转让方(甲方):

甲方一:李洁;

甲方二:郭志先;

甲方三:周晓璐;

甲方四:李宏清;

甲方五:周正;

甲方六:王甫;

甲方七:李文甫;

甲方八:李伟;

甲方九:王丹;

甲方十:黄磊。

受让方(乙方):

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二)签订时间

2018 年 12 月 12 日

(三)协议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

甲方目前持有康欣新材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甲方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甲方一            220,429,643     21.31%
   2           甲方二               26,919,569    2.60%
   3           甲方三               20,065,994    1.94%
   4           甲方四               3,206,700     0.31%
   5           甲方五               1,506,046     0.15%
   6           甲方六               1,237,873     0.12%


                                9
     序号          甲方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7          甲方七                 1,080,257          0.10%
       8          甲方八                 13,252,958         1.28%
       9          甲方九                 6,015,300          0.58%
       10         甲方十                 4,003,632          0.39%

    (1)甲方同意按照每股人民币 6.50 元/股,转让总价人民币 629,750,387.50
元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乙方转让上市公司 96,884,675 股(“标的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37%,其中:

    甲方一转让 55,107,410 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358,198,165.00 元;

    甲方二转让 6,729,892 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43,744,298.00 元;

    甲方三转让 5,016,498 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32,607,237.00 元;

    甲方四转让 3,206,700 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20,843,550.00 元;

    甲方五转让 1,506,045 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9,789,292.50 元;

    甲方六转让 1,237,873 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8,046,174.50 元;

    甲方七转让 1,080,257 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7,021,670.50 元。

    甲方八转让 13,000,000 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84,500,000.00 元。

    甲方九转让 6,000,000 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39,000,000.00 元。

    甲方十转让 4,000,000 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26,000,000.00 元。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标的股份因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
股等原因发生股份数量变动的,在转让股份比例不变且转让总价不变的前提下,
甲方过户给乙方时的股份数量及每股单价同时作相应调整。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不
受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等情形的影响。

    (3)各方确认,就本次股份转让,各自承担本方依法应当缴纳或承担的税
款和费用。

    2、转让价款支付



                                    10
    (1)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后分两期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预付款,第一期
向甲方一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预付款人民币 279,960,142.46 元。第二期向甲方一、
甲方二、甲方三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预付款合计人民币 119,471,729.00 元。

    (2)各方完成标的股份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的手续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乙方应当向甲方一、甲方四、甲方五、甲方六、甲方七、甲方八、甲方九及甲方
十支付剩余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 230,318,516.04 元。

    3、流程办理

    (1)乙方支付协议约定的预付款的当日,甲方应当立即解除设立于标的股
份上的质押,并确保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或限制措施;同时,甲方应在
下一个交易日办理完毕上市公司股份向乙方质押的质押登记以担保甲方在本协
议项下义务的履行。

    (2)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标的股份向乙方转让出具合规性确认函之日的下一
个交易日内甲、乙双方共同配合解除标的股份的质押手续,并由甲方立即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4、交割、交接及过渡期安排

    (1)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为交割日。自交割日起,乙方按照法律
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标的股份对应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由乙方享有。

    (2)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割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甲方一、甲方二及
甲方三承诺应按照善良管理人的标准确保上市公司稳定经营, 不改变主营业务,
不从事任何可能导致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恶化的、对上市公司、对本次股份转让或
对乙方利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或交易。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中无锡建发受让的 9,688.47 万股康欣新
材股票中,8,985.38 万股存在股份质押的权利限制。

    五、如本次股份转让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应当说明批准部门的名称、批准

                                   11
进展情况

   本次转让不涉及有关部门批准。




                                  12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3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无锡建发与转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供投资者
查阅。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劲松


                                                日期: 2018年12月14日




                                 16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劲松


                                                日期: 2018年12月14日




                                  17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康 欣新材料 股份有 限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湖北省孝感市
                   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康欣新材                  股票代码      6000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无 锡市建设 发展投 资     信息披露义
                                                           无锡市夏家边朱家夅 58 号
称                 有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增加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无一致行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     □    无 
量变化                                  动人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实
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其他 □
多选)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9,688.47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37%)的所有权

                   股票种类:-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的数量   持股数量:96,884,675 股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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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备注: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无继续增持
内继续增持
                     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无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无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无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无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

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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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劲松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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