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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欣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质押的公告2018-12-18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8-073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12 月 17 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的通知:

     李洁先生已将其质押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98,469,675 股解除质押,并将 140,438,275 股质押给无锡市建

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洁先生持有本

公司股份 220,429,643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1.31%,李洁先生

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13,209,675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0.61%。

     李洁先生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与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无锡建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李洁先

生拟向无锡建发转让其持有的 55,107,410 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5.33%。根据国资风控要求为了确保后续股权转让顺

利完成,临时将 140,438,275 股质押给无锡建发,以锁定股份。待转
让交易完成后,将解压质押给无锡建发的非转让部分股票。该股权质

押业务没有预警、平仓线,不受股价波动影响。

    郭志先女士已将其质押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23,630,000 股全部解除质押,并将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26,919,569 股转质押给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股

权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郭志先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6,919,569 股,

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60%;郭志先女士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26,919,569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60%。郭志先女士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与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建发”)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郭志先女士拟向无锡建发转让

其持有的 6,729,892 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根据国资风控要求为了确保后续股权转让顺利完成,临时将

26,919,569 股质押给无锡建发,以锁定股份。待转让交易完成后,

将解压质押给无锡建发的非转让部分股票。该股权质押业务没有预警、

平仓线,不受股价波动影响。

    周晓璐女士已将其质押给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14,376,400 股全部解除质押,并将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20,065,994 股转质押给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股
权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晓璐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20,065,994 股,

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94%,周晓璐女士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20,065,994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94%。周晓璐女士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与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建发”)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周晓璐女士拟向无锡建发转让

其持有的 5,016,498 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根据国资风控要求为了确保后续股权转让顺利完成,临时将

20,065,994 股质押给无锡建发,以锁定股份。待转让交易完成后,

将解压质押给无锡建发的非转让部分股票。该股权质押业务没有预警、

平仓线,不受股价波动影响。

    李汉华先生已将其质押给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10,993,700 股全部解除质押,并将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16,117,686 股转质押给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股

权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汉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6,117,686 股,

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56%,李汉华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16,117,686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56%。李汉华先生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为保障《股份转让协议》顺利完成,根据国资
风控要求,李汉华先生临时将 16,117,686 股质押给无锡建发,待李

洁,郭志先,周晓璐的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解压全部股份。该股权质

押业务没有预警、平仓线,不受股价波动影响。

    上述四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83,532,892 股,

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7.41%,合计质押 276,312,924 股,占实际控

制人持股比例的 97.45%,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6.72%。合计质押

股票中仅有 62,550,000 股为质押融资股票,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6.05%,占实际控制人家族持股数的 22.06%。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洁家族资信状况良好,此次质押股份是应国资

风控要求,锁定股份,保障转让交易顺利进行而进行的质押行为,不

存在融资需求。待转让交易完成后会立刻解除质押,不存在因股价波

动而导致需要补偿的风险。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