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延期增持事项问询函的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8-074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延期增持事项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8】
2735 号《关于对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延期增持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
将《问询函》公告如下: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分别于 12 月 7 日、12 月 15 日披露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增
持计划的公告和股份转让公告。现有如下问题,需要公司进一步核实
并披露。
1、公告显示,自 6 月 6 日至 12 月 5 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共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仅完成前期增持计划原定
下限的十分之一,又于 12 月 6 日起延期 12 个月履行。但公司于 12
月 15 日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总股本 6.46%
的股份。请公司结合股份转让谈判开始、协议签署的时间,向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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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核实,其在所持公司股份实际将减少的情况下仍然
发布增持计划的考虑,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的嫌疑。
2、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份转让前
的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77.60%,并因本次转让进一
步提高至 97.45%。请结合短线交易的规定、控股股东的流动性情况,
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核实能否按期完成延期后的增持计划。
请你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
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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