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2019-03-20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18 年度,康欣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18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
构,负责收集、整理、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做好审计委员会决
策前的准备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
下:
1、2018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17 年度报告》及《2017 年度报告摘要》、《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了公司编制的 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18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4、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了公司编制的 2018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具体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18 年 4 月初,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向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交了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等文件,就 2017 年审计的工作范围、整体审计工作进度、审计重
点领域与重要关注事项,以及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重要事项向审
计委员会进行了汇报与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同意聘任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2、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
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对公司财
务报表进行审阅。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后,多次督促年审会计师按
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表再次进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在
年报披露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审议通过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
报表提交董事会审核。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亦未发现财务报
告舞弊的情形,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
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的事项。
4、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报告期
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进行了
认真审核,核查相关规章制度是否完备,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章,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岗位职责
明确,权限和业务流程清晰,有效地加强了对公司经营各个环节的风
险控制,实现了不相容岗位间的监督、制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
动的合规开展。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电话等多种方式协调管
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全力
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确保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降
低审计工作成本,同时有效地提升公司审计部门的业务素质和内部审
计水平。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勤
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做出积极贡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