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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欣新材:独董意见2020-05-20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康欣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事项进行了审查。
    审查之前,公司经营层已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
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严格控制
对外担保风险,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没有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提供担保。
    二、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
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我们对公司2019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管理
部门沟通,查阅了公司的管理制度,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
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
制体系总体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
缺陷。
    四、关于公司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在审阅相关文件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询问后,基于
独立判断,认为:公司预计会发生的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日常经营性
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
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