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的规定以及《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其他有关 文件的要求,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发表 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专项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公司严格控 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没有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进行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司按规定履 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了担保风险,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