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2021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02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我代表监事会向大家作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
审议。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监事会列席了 2021 年的数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为董事会执行
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
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
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
本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3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1、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报告》及《2020
年度报告摘要》、《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5 月至 2022 年 4 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
文及全文的议案》。
2、2021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3、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本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表决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公司的生产经
营、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照《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有效防范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风险。
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科学、合法,没有发现侵害股东、公司和职工利益
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未发现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未发现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
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
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报告期内定期报告的内容和编制程序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季报和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完
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完
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
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
报表编制要求。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4、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基本建立覆盖各经营环节的内控制度体系,能够防范和抵御
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
的安全完整。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准
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5、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而作出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而作出的,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
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完善监督职责,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不断改
进工作方式,推动公司对各项法人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实现公司整体
稳健发展。
1、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及时掌握、主动关注公司重大决策
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
2、在后疫情时期,采取各种灵活的工作方式,积极有序开展各项
监督工作。对公司各方面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防范经营风险,充分发挥
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在做好公司本部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加
大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监督力度。
3、根据监管部门的新要求,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加强内部学习,通过培训
和调研,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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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