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76 公司简称:康欣新材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康欣新材 600076 青鸟华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牟儆 电话 0712-8102866 办公地址 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 区新河工业园路特一号 电子信箱 zqbir@hbkangxin.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8,286,299,132.28 8,001,428,763.23 3.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743,657,862.03 4,835,932,949.92 -1.91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258,225,990.91 759,271,359.66 -65.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2,275,087.89 66,123,780.95 -239.5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94,747,350.32 66,757,590.99 -241.93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09,420,155.28 -34,303,082.04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93 1.50 减少3.43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7 0.05 -240.0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7 0.05 -240.00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3,19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条件的股份 质 例(%) 数量 结的股份数量 数量 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 国有法 38.44 516,902,585 310,279,238 无 0 公司 人 境内自 李洁 7.22 97,100,809 0 无 0 然人 境内自 申燕 1.55 20,860,202 0 无 0 然人 境内自 董义荣 1.13 15,131,458 0 无 0 然人 境内非 北京东方国兴科技发展有 国有法 0.93 12,549,900 0 无 0 限公司 人 境内自 郭志先 0.84 11,356,694 0 无 0 然人 境内自 周晓璐 0.84 11,287,122 0 无 0 然人 境内自 刘健 0.43 5,820,000 0 无 0 然人 境内自 庄粤红 0.35 4,730,200 0 无 0 然人 境内自 李爽 0.33 4,410,000 0 无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李洁,郭志先,周晓璐是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康欣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 21 康 欣 新 司 2021 年 012103948 2021-10-28 2022-7-25 300,000,000 3.47 材 SCP002 度第二期超 短期融资券 康欣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 22 康 欣 新 司 2022 年 012280451 2022-01-27 2022-07-26 200,000,000 3.08 材 SCP001 度第一期超 短期融资券 康欣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 22 康 欣 新 司 2022 年 012282195 2022-6-21 2023-3-16 500,000,000 2.85 材 SCP002 度第二期超 短期融资券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42.23 39.00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0.77 4.15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