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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欣新材: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05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5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2023 年 4 月 4 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受让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在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上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

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无锡青山绿色建筑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无锡山水绿建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转让方”)收购其持有的无锡青山绿色建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青山绿建”)51%股权事项。

    认可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拟收购无锡青山绿色建筑有限公司51%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2】第564号),截至2022年8月31

日,青山绿建股东全部权益值为10,207.35万元的资产评估数据。

    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相关批准及评估备案程序。认可经交易双方
协商一致的青山绿建 51%股权转让交易价款 52,057,485.00 元(大写:

人民币伍仟贰佰零伍万柒仟肆佰捌拾伍元整)。同意双方约定的,自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

50%标的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 26,028,742.50 元(大写:人民币贰

仟陆佰零贰万捌仟柒佰肆拾贰元伍角整),剩余 50%标的股权转让款

即人民币 26,028,742.50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陆佰零贰万捌仟柒佰

肆拾贰元伍角整),受让方应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含本日)前向转

让方支付完毕的交易价款支付条件。同意交易双方一致确认的,青山

绿建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自交割

日起,与青山绿建股权相关的全部权利、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未分配

利润等)、债权债务及风险即转移至受让方,受让方按照法律和青山

绿建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条款。

    鉴于本次交易价款未超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时预

估的股权交易价款 5,500 万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

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已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会分别发表了决议,同意相关议案。因此,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无

需就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另行发表事前审核、独立意见等意见。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康欣
新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8)、

《康欣新材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9)、 康欣新材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10)、《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告。

   同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办

理相关手续,同意公司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徐卫东先

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