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澄星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补充公告2020-04-30  

						股票代码:600078           股票简称:澄星股份           编号:临 2020-019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
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终
止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为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实现上市公司“大化工”产业蓝图,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上市公司
拟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澄星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无锡金投
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石化”、
“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
完成后,汉邦石化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2019 年 6 月 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
编号:2019-018)。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内外部决
策程序,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按期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9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澄
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相关内容已于 2019 年 6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2019 年 7 月 5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

                                     1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989 号)(简称
“《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按照要求逐项认真准备
答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公司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并按规定发布了延期回复的进展公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

    公司自本次重组筹划起至公告终止期间,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
相关信息并按期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均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由于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影响,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
集团”)及其关联方对汉邦石化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理工作进度延缓,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彻底完成清理工作。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公司与重组相关方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五、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
字[2007]128 号)、《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
(2019 年 2 月 11 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本次重组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之日(2019 年 6 月 22 日)起

                                     2
至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决议公告日(2020 年 4 月 27 日)止。本次
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知悉本次交易终止情况的交易对方、中介机
构及有关知情人员,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公司已就自查内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
目前暂未取得交易数据,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交易情况。

    七、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重组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方案未正式生效,公司尚未
参与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交易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
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待条件成熟时,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与澄星集团的重大资产重组。

    此外,公司将继续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在现有业务板块上精耕细作、稳步发
展,提高业务协同和整合,在继续发挥自身核心优势的同时持续完善产业布局,
不断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八、其他事项及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披业务指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于近日召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进行回答。在投资者说明会之前公司将发布公告,预告说明会的具体事项,并将
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
召开情况及说明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
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