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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澄星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8-05  

						股票代码:600078          股票简称:澄星股份           编号:临 2020-036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宣威磷电”)
    2、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澄星”)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为宣威磷电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2,3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
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已实际为宣威磷电提供的担保余额累计为人民币
32,493.80 万元。
    2、本次为广西澄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
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已实际为广西澄星提供的担保余额累计为人民币 0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发生。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经认真审议
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宣威磷电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宣威磷电向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威支行申请人民币
12,300 万元的一年期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澄星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广西澄星(公司持有广西澄星 92.8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宣威磷
                                    1
电持有广西澄星 7.20%的股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
称“民生银行”)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一年期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 9 名董事表决通过此项议案,本次为宣威磷电、广
西澄星和弥勒磷电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云南省宣威市
       法定代表人:江永康
       主营业务:磷化工、磷酸盐产品、洗涤用品生产销售;化工原料销售。
       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宣威磷电总资产为 183,816.50 万元,总负债为
110,613.97 万元,股东权益为 73,202.53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 131,642.04 万
元,实现净利润为 980.39 万元。(已经审计)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宣威磷电总资产为 174,837.47 万元,总负债为
95,457.77 万元,股东权益为 79,379.69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 31,011.05 万元,
实现净利润为-507.16 万元。(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广西省钦州市钦州港
       法定代表人:徐剑
       主营业务:食品添加剂(磷酸)、塑料容器、化工原料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
售。
       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广西澄星总资产为 71,245.23 万元,总负债为
50,211.55 万元,股东权益为 21,033.68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 75,229.47 万元,
实现净利润为 268.12 万元。(已经审计)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广西澄星总资产为 66,081.67 万元,总负债为
44,868.39 万元,股东权益为 21,213.28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 14,160.67 万元,
实现净利润为 154.27 万元。(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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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签署的说明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宣威磷电、广西澄星已与上述相关银行就担保融资事项
主要条款基本达成一致,但尚未签署《保证合同》等协议,尚需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且其他各方内部审议程序完成后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宣威磷电、广西澄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
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
次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
其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所需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对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董
事会同意上述公司为宣威磷电、广西澄星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4,793.80 万元(含上
述担保 12,300 万元和 10,000 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宣威磷电、广西澄星
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4.2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 0
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宣威磷电、广西澄星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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