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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澄星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2020-08-05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37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0,826,693 股(均为无
              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8%;
              截止本公告日,澄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170,826,693 股,占其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5.78%(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发布的公告,编号:2020-022);澄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冻结数
              量为 170,826,693 股(含本次轮候冻结股数在内),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5.78%。


              2020 年 8 月 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
        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 司冻 0803-04 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澄星集团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本次被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占其            冻结股
               本次轮候冻            占公司                                          冻结
股东   为控                   所持            份是否   冻结起                               冻结
               结股份数量            总股本                           冻结到期日     申请
名称   股股                   股份            为限售      始日                              原因
                 (股)               比例                                            人
        东                    比例              股

                                                                     冻结期限为三    澄蝶   保证
澄星                                                   2020 年 8
        是     170,826,693    100%   25.78%     否                  年,自转为正式   株式   合同
集团                                                   月3日
                                                                    冻结之日起计算   会社   纠纷

                                                                     冻结期限为三    澄蝶   买卖
澄星                                                   2020 年 8
        是     170,826,693    100%   25.78%     否                  年,自转为正式   株式   合同
集团                                                   月3日
                                                                    冻结之日起计算   会社   纠纷

合计           170,826,693    100%   25.78%
                                                1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先后三次被司法冻结和轮候
   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占其
                                 占公司
            冻结股份数    所持             冻结起
执行法院                         总股本                 冻结到期日         备注
             量(股)     股份                始日
                                  比例
                          比例
浙江省宁
                                                                        详见公司临
波市中级                                  2020 年 6   2023 年 6 月 21
人民法院 170,826,693      100%   25.78%                                 2020-032 公
                                          月 22 日          日
                                                                            告
江苏省无
                                                       冻结期限为三
锡市中级                                  2020 年 8
人民法院 170,826,693      100%   25.78%               年,自转为正式
                                           月3日
                                                      冻结之日起计算
江苏省无
                                                       冻结期限为三
锡市中级                                  2020 年 8
人民法院 170,826,693      100%   25.78%               年,自转为正式
                                           月3日
                                                      冻结之日起计算

  合计     170,826,693    100%   25.78%


         三、本次冻结原因说明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澄星集团询证,冻结原因如下:申请人澄蝶株式会社与被申
   请人澄星集团存在合同纠纷,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述合同纠纷,并先
   后作出了(2020)苏 02 民初 433 号、(2020)苏 02 民初 434 号民事裁定书,因上
   述案件保全需要,分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协助将澄
   星集团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进行轮候冻结,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


         四、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最近一年不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
   级下调的情形和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2、控股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
   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次控
   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

                                          2
等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
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 O 年八月五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