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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函的公告2021-07-06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1-051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股份”、“公司”或者“本公司”)近期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

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486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收到以后高度重视,

组织人员逐一落实相关问题,现将工作函涉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年报披露,公司主要从事精细磷化工行业,本年度化工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产

品磷酸、黄磷毛利率分别为 9.99%、10.08%,同比减少 6.82、5.93 个百分点。磷酸价格表

现平稳,但产销量下滑;黄磷价格下滑 7.26%,但产销量齐增,其中销售量同比增长 54.61%。

请公司:(1)以图表形式列示国内磷酸、黄磷及其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并结合同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一致,并

分析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2)结合公司主要产品的上下游情况、产能变化等情况,说明

同处磷化工产业链的磷酸、黄磷产品产销量波动较大且变动趋势相反的原因。

    1、以图表形式列示国内磷酸、黄磷及其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并结合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情况,说明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一致,并分析存

在差异的主要原因;

    回复:磷酸、黄磷及黄磷主要材料电、磷矿石、焦丁价格走势如下:

    (1)磷酸




                                        1 / 49
(2)黄磷




(3)电力




            2 / 49
(4)磷矿石




(5)焦丁




              3 / 49
    可比上市公司兴发集团(600141),从其 2020 年的年度报告来看其黄磷及精细磷产品

2020 年实现收入 2,851,616,548.80 元,成本 2,210,974,485.86 元,毛利率 22.47%,毛利率较

2019 年上升 0.66%;本公司磷酸及黄磷毛利率较 2019 年分别下降 6.82 和 5.93 个百分点,

主要是受黄磷全年销售均价下降 1,079 元/吨、磷酸厂 2020 年期初黄磷库存单价高于 2019

年期初库存价、广西磷酸厂 2020 年外购黄磷量增加、雷打滩水电站本年丰水期短于上一年

度导致弥勒黄磷厂综合电价上升等因素影响。与可比公司湖北兴发毛利率波动情况不一致主

要原因为产品结构存在差异,湖北兴发主要以销售黄磷和磷酸盐为主,本公司磷酸销售占比

较高;同时据了解兴发集团使用自有磷矿的比重比本公司高,能源也主要是使用当地的小水

电,成本较低导致其整体毛利率比本公司高。

    核查过程:

    针对 2020 年收入的真实性方面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了解、评价和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复核

相关会计政策是否正确且一贯地运用。

    ②通过抽样检查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识别合同权利义务,对履行义务的时点进

行评价,评价与收入确认有关的控制权转移的判断是否符合公司会计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

    ③结合业务板块,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变动的合理性。

                                        4 / 49
    ④执行细节测试程序,根据不同贸易模式,从本年销售记录中分别选取样本,核对与该

笔销售相关的合同、发票、发货单、出口报关单、签收记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

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⑤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大额收入记录,进行截止性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

会计期间。

    ⑥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抽查收款记录,检查收入的真实性。

    针对 2020 年成本的真实性方面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了解和评价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其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②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核实存货的数量及检查存货的状况,向持有公司存货的第三方函

证存货数量。

    ③对磷矿石等大宗原材料,检查购货合同、发票、入库单等资料,复核采购成本的正确

性。

    ④按存货类别分别执行存货出、入库截止测试。

    ⑤编制营业成本倒轧表,整体勾稽存货的进、销、存是否正常。

    ⑥独立查询 2020 年度黄磷和磷酸价格的走势,考虑存货受黄磷市场价格变动影响的程

度,判断产生存货跌价的风险。

    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事务所认为:公司 2020 年收入、成本是真实的,毛利的变动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公司分析上述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因产品结构和细分市场客户不

同的影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无重大差异。

    2、结合公司主要产品的上下游情况、产能变化等情况,说明同处磷化工产业链的磷酸、

黄磷产品产销量波动较大且变动趋势相反的原因。

    回复:2020 年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磷酸产品在国内、国际的销售受到较大影响,

尤其是海外市场受到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海运费大涨叠加因素影响更为严重,销售量相较以

前年度有一定的下跌。另外,湿法精制磷酸的发展对热法磷酸市场也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使


                                      5 / 49
得公司对低端工业级磷酸市场的销量有所下降。同时,国内有机磷农药的市场需求比较旺,

所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弥勒磷电公司增加了对外销售黄磷的数量。

       黄磷的原料是磷矿石、焦丁,生产过程中要用到大量的电,最近三年国内产能变化不大。

下游主要供应热法磷酸、三氯化磷、草甘膦、五氧化二磷等行业,热法磷酸的需求有所下降,

对公司磷酸销售有所影响;但草甘膦的需求有所增长,主要是农药市场持续景气,所以公司

控股子公司云南弥勒磷电公司增加了对外销售黄磷的数量。

       核查过程:

       ①结合业务板块,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变动的合理性。

       ②执行细节测试程序,根据不同贸易模式,从本年销售记录中分别选取样本,核对与该

笔销售相关的合同、发票、发货单、出口报关单、签收记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

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③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大额收入记录,进行截止性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

会计期间。

       ④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抽查收款记录,检查收入的真实性。

       ⑤询问管理层磷酸、黄磷产品产销量波动较大且变动趋势相反的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核查结论:

       本事务所认为:管理层说明的磷酸、黄磷产品产销量波动较大且变动趋势相反的原因具

有合理性,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无重大差异。

       二、年报披露,公司分季度财务数据中,各季度营业收入较为稳定,但第二季度至第

四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均为负;各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远高于归母净利润,同时第二季

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远低于其他三个季度。请公司结合各季度业务开展情况补

充披露上述情况产生的原因。

       回复:

       1、2020 年 1-季度的利润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 季度   2020 年 2 季度   2020 年 3 季度   2020 年 4 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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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                 643,953,657.16     836,824,007.12            779,907,230.26     875,863,609.42



净利润                    17,410,763.69       7,089,114.47             17,416,037.25   -2,211,118,456.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611,955.91    -3,085,674.45              1,189,913.99   -2,221,577,244.4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141,176.88      -6,329,143.85             -1,815,101.12   -2,256,964,027.04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2020 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数主要是因为

2020 年第四季度进行了大额资产减值所致;2020 年 1 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正数主要是因为 2019 年储存订单及存货在 1 季度交付和执行维持较高

的毛利率所致;二、三季度受疫情影响较大,下游行业开工不足,国际市场需求大幅下降,

主要产品磷酸与磷酸盐销量下降,公司生产和运营成本上升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数。

       2、经营性现金流与净利润差异分析如下表

项目                                                          金额                                备注

净利润                                           -2,169,202,541.15

①资产减值准备                                    2,194,979,687.63

其中:大额拆借款及利息减值                        2,177,601,311.04

商誉减值                                              11,966,217.32

剔除减值因素后净利润为                                25,777,146.48

②资产折旧与摊销                                     280,857,194.95

剔除资产折旧与摊销后净利润为                         306,634,341.43

③财务费用                                           194,359,009.01

剔除财务费用后净利润为                               500,993,350.44

④存货减少                                           171,714,541.38

剔除存货减少的影响净利润为                           672,707,891.82


                                            7 / 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0,792,053.42

往来变动、递延所得税变动等                          58,084,161.60

差额                                                           0


       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差异较大的原因为本期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非付现的资产折

旧与摊销金额较大、财务费用金额较大及本期存货减少较多导致,剔除这些因素后经营性现

金流量与净利润差额较小,经营性现金流与净利润之间相互勾稽。

       2、第二季度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小于其他三个季度,主要原因是二季度进行了备货,存

货增加较多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项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188,786,000.81    79,852,125.02             144,005,209.43   318,148,718.16

存货的减少               67,362,107.70   -124,506,375.03             -9,650,917.68   237,072,060.09

剔除存货减少的因素
                        121,423,893.11   204,358,500.05             153,656,127.11    81,076,658.07
后


       剔除存货因素后二季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与其他三个季度大体相当。

       年审会计师的意见:我们未接受委托对公司前述 2020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的财

务报表进行审计,无法对 2020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的损益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发表

意见。

       三、年报披露,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3.96 亿元,同比下降 85.74%,主要系关联方资金

占用所致。其中,受限货币资金 2.12 亿元,受限原因为保证金、司法冻结等。除本次年报

外,近三年定期报告显示公司货币资金规模均维持在 15 亿以上。请公司:(1)结合资金

占用的发生时间、近 3 年货币资金日均余额,说明前期定期报告中关于货币资金的列报是

否真实、准确、完整;(2)列示期末货币资金具体受限原因、金额等情况,并结合日常运

营资金总求、资金来源等,说明公司货币资金大幅下滑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1、结合资金占用的发生时间、近 3 年货币资金日均余额,说明前期定期报告中关于

货币资金的列报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回复:近三年货币资金月度余额情况如下:


                                          8 / 49
月份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注)

1                                 918,153,849.85             2,261,790,649.33             2,303,063,212.66

2                                 737,575,220.56             2,239,896,473.43             2,093,794,627.77

3                                 676,851,927.41             2,532,335,711.47             2,025,594,316.65

4                                 660,749,548.70             1,606,245,239.34             2,241,003,626.95

5                                 641,512,708.57             1,588,360,252.36             2,238,049,171.75

6                                 682,728,355.01             1,517,129,811.38             2,133,271,324.40

7                                 555,733,969.15             1,327,799,488.67             2,306,485,930.40

8                                 584,301,796.97             1,464,914,133.27             2,340,253,780.08

9                                 490,160,862.50             1,416,920,443.65             2,381,390,807.19

10                                445,507,304.73             1,267,437,508.89             2,352,950,085.05

11                                448,858,655.29             1,040,698,126.77             2,412,247,127.03

12                                396,368,526.00             2,779,614,728.09             2,365,720,694.89


       注: 2018 年各月数据含 2018 年 12 月同控合并子公司雷打滩水电站及贵州兴润益货币

资金数据。货币资金月度余额与前期定期报告有差别,有待于进一步核实。

       核查过程:

       ①获取了 2018 年-2020 年澄星股份及其子公司的货币资金明细账,并将明细账加计汇

总进行核对;

       ②获取了 2018、2019、2020 年澄星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各月资产负债表,并与明细账

汇总数据进行核对。

       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事务所认为:公司本回复函中所列近三年各季度货币资金余额情况,与财务

账面数据基本一致。

       2、列示期末货币资金具体受限原因、金额等情况,并结合日常运营资金总求、资金来

源等,说明公司货币资金大幅下滑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如是,请充分提示

风险。

       回复:受限资金明细如下:

报表主    受限项            银行账户                         账号               金额    受限原因       备


                                              9 / 49
       体        目                                                                                  注
            银行存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41758198769                              司法冻结
澄星股
            款        江阴分行                                           521,163.79
份
澄星股      银行存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0642801040                               司法冻结
                                                                         190,324.71
份          款        公司江阴要塞支行
澄星股      银行存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2001616148052504809                      司法冻结
                                                                           19,429.86
份          款        公司江阴东门支行
澄星股      银行存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20000010120100006427                    司法冻结
                                                                         131,582.00
份          款        无锡分行
澄星股      银行存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3203014210000474                          司法冻结
                                                                            2,587.42
份          款        公司江阴支行
            其他货                                                                     票据保证金
澄星股
            币资金                                                     32,639,266.42
份

兴霞物      银行存                                                                     银行行 内冻
                      平安银行南京分行       11013831008001
流          款                                                                         结
                                                                            4,147.60

澄星日      银行存                                                                     票据池 保证
化          款                                                                         金
                                                                                3.32
宣威磷      其他货                                                    121,834,515.76   票据保证金
电          币资金
宣威磷      银行存    中国建设银行宣威支行   53001647236059082124        320,313.61    中转渣 场复
电          款                                                                         垦保证金
沾益恒                建行沾益支行望海分理   53050164513800000033        480,038.37    矿山开 采保
威                    处                                                               证金
沾益恒                建行沾益支行望海分理   53050164513800000219       1,408,490.76   矿山开 采保
威                    处                                                               证金
沾益恒                建行沾益望海路支行     53050164513800000389       4,516,735.75   矿山开 采保
威                                                                                     证金
会泽龙                建行会泽县北环路支行   53050164783600000263       3,465,394.02   矿山开 采保
威                                                                                     证金
弥勒磷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保证金户                  13,020,000.00   票据保证金
电                    有限公司曲靖分行
弥勒磷                中国民生银行红河弥勒   691458856                 30,000,000.00   信用证 借款
电                    支行                                                             保证金
弥勒磷                中国民生银行红河弥勒   606942988                      6,451.93   票据保 证金
电                    支行                                                             利息余额
弥勒磷                中国建设银行宜良支行   53050189533900000085       3,321,296.31   矿山开 采保
电                                                                                     证金
弥勒磷                中国光大银行昆明白云   39670188000088546              6,554.71   票据保 证金
电                    路支行                                                           利息余额
合计                                                                  211,888,296.34



                                                 10 / 49
    目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主要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项目投资暂时停止,资金来源

主要是经营销售货款回笼和折旧产生的现金流。公司货币资金大幅下滑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暂时不会产生影响。因本公司自身经营性现金流保持正常水平,对于公司正常经营借款,按

照正常经营状况,公司具备按期付息和还本的能力。但如果银行集中要求偿还借款,以及从

而引发的供应商集中诉讼、短期内要求集中偿还前期所欠货款的话,公司存在偿债风险。

    风险提示:结合公司 2020 年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 39,636.85 万元,以及截止 2021 年 5

月 31 日已经有银行逾期贷款 51,250 万元,银行宣布提前到期贷款 53,654 万元,银行已经

提起诉讼涉及金额 95,259.2 万元。如果短期内银行集中要求偿还借款,以及从而再引发供应

商集中诉讼、短期内要求集中偿还前期所欠货款的话,公司存在持续经营风险。

    核查过程:

    ①亲自到相关机构打印了澄星股份及其子公司开立账户清单及征信报告,并进行信息核

对;

    ②获取对账单,并与明细账进行核对;

    ③执行了函证程序,对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澄星股份及其子公司所有银行账户进行

函证,并取得回函;

    ④对冻结账户进行了原因核实,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

    ⑤查看了 2020、2019、2018 年三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中现金流量情况;

    ⑥询问了公司管理层货币资金大幅下滑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及应对措施;

    ⑦查看了澄星股份诉讼相关公告。

    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事务所认为:公司列示的受限资金情况属实。公司过往 3 年经营性现金净流

量分别为 73079 万元、64820 万元、50361 万元均大于利息支出,公司所述经营性现金流量

的情况属实。公司披露的目前面临偿债风险的情况与我们在审计中了解到情况基本一致。

    四、年报披露,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2.01 亿元,同比下降 11.19%。其中,已逾期应收

账款余额为 6944.43 万元,占比达 29%;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第一名系申龙化工,余额

1506.86 万元。公开资料显示,澄星集团全资子公司京澄智创的法定代表人兼任绿澄化工(申
                                      11 / 49
龙化工之控股股东)的监事。本年度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方式包括通

过绿澄化工账户中转形成占用,而年报中未将绿澄化工、申龙化工列报为关联方。请公司:

(1)核实绿澄化工及申龙化工是否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详细说明近三年与申龙化工的往

来情况、货物和资金流转情况,核实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2)列示应收账款前五

名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关联方、金额、账龄、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等,并

核实相关业务往来是否具备商业实质;(3)详细说明目前已逾期的前五大客户及其信用状

况、关联关系、逾期账款形成过程、具体金额、逾期原因、首次逾期后交易的情况(如有)、

公司已采取的保障措施等,并进一步说明逾期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合理性。

    1、核实绿澄化工及申龙化工是否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详细说明近三年与申龙化工的

往来情况、货物和资金流转情况,核实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回复:绿澄化工与申龙化工的基本情况如下:

(1)绿澄公司基本情况




    绿澄公司的股东及公司主要人员非公司董监高人员;绿澄公司的工商注册地址与公司的
子公司注册地址存在相近的情况。
                                      12 / 49
    (2)绿澄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经检查未发现公司现任董监高人员在绿澄公司的子公司任职的情况;申龙化工是绿澄

化工的控股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与绿澄公司重合。虽然澄星集团全资子公司京澄智创的法

定代表人兼任绿澄化工(申龙化工之控股股东)的监事,但其在绿澄化工及其子公司担任除

监事职务外无其他特殊关系,未担任实际职务,未参与绿澄化工及其子公司的实际经营,其

对绿澄化工及其子公司无实质上的重大影响。绿澄化工及其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近 3 年与申龙化工销售情况(含税)

报表主体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销售合计数

澄星股份                                             15,068,587.75                               15,068,587.75


宣威磷电                  49,178,880.02               9,746,238.00                               58,925,118.02


弥勒磷电                                             10,576,266.00                               10,576,266.00


    近 3 年与申龙化工收款情况

报表主体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收款合计数      应收余额数(元)(注)
                                                                                                 15,068,587.75
澄星股份

                   48,844,794.12             9,743,644.76               58,588,438.88                336,679.14
宣威磷电

                                          10,602,763.13                 10,602,763.13                -26,497.13
弥勒磷电

    注:截止目前宣威磷电、弥勒磷电应收余额均已经结清,澄星股份应收余额未收回情况

详见“本问询函第四问之(3)”相关回复。

    申龙化工从公司及子公司采购黄磷,具备商业实质,近 3 年无公司向申龙化工采购货物

的情况。

                                                13 / 49
      核查过程:

      ①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绿澄化工及申龙化工的股权结构、备案高

管等,识别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②执行细节测试程序,从申龙化工销售记录中分别选取样本,核对与该笔销售相关的合

同、发票、发货单、签收记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③执行函证程序,分别就销售情况及往来余额情况与绿澄化工及申龙化工进行函证确认,

并取得函证回函。

      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事务所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申龙化工之间的交易业务链条完整,具备商业

实质。因本年度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方式包括通过绿澄化工账户中转形

成占用,对绿澄化工是否属于澄星股份公司的关联方我们没有取得确切的可以进行判断的证

据。因此在本年度审计报告中我们对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

        2、列示应收账款前五名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关联方、金额、账龄、
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等,并核实相关业务往来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回复: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交易内容       是否为关
        债务人名称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账龄
                                                                                          联方

 云南白药集团健康产     15,043,255.45       451,297.66               系公司磷酸盐客户
                                                          1 年以内                        否
 品有限公司

 泰兴市申龙化工有限     15,068,587.75      6,027,435.10              系公司黄磷客户
                                                            1-2 年                        否
 公司

 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     14,086,429.09       422,592.87               系公司剥离液客户
                                                          1 年以内                        否
 示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长濑贸易有限公      9,926,526.69       297,795.80               系公司剥离液客户
                                                          1 年以内                        否
 司

 柳州市仙蜜贸易有限      8,605,156.23       688,412.50               系公司磷酸客户
                                                          1 年以内                        否
 公司

           合计         62,729,955.21      7,887,533.93


      以上客户均为公司正常合作客户,相关交易具备商业实质。

      核查过程:

      ①了解、评价和测试与收入与应收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14 / 49
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正确且一贯地运用。

    ②获取或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

否相符;结合坏账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③获取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测试计算的准确性;检查原始凭证,如销售发票、运输记

录等,测试账龄划分的准确性;

    ④执行细节测试程序,根据不同贸易模式,从本年销售记录中分别选取样本,核对与该

笔销售相关的合同、发票、发货单、出口报关单、签收记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

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⑤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

对未函证的应收账款,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如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副本、发运

凭证及回款单据),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⑥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抽查收款记录,检查收入的真实性。

    ⑦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主要客户的股权结构、备案高管等,识别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核查结论:

    本事务所认为:上述客户为正常客户,相关交易证据链完整,具有商业实质。

    3、详细说明目前已逾期的前五大客户及其信用状况、关联关系、逾期账款形成过程、

具体金额、逾期原因、首次逾期后交易的情况(如有)、公司已采取的保障措施等,并进一

步说明逾期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合理性。

    回复:公司客户逾期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受经济不景气的影响,公司部分客户资金

较为紧张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支付货款;二是客户对合同履约的情况有一定的争议,

导致客户延缓付款进度。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逾期的前五大客户及其信用状况、关联关系、逾期账款形成

过程、具体金额、逾期原因、首次逾期后交易的情况(如有)、公司已采取的保障措施等见

下表
                                                                      逾期原因   是否为关
       债务人名称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账龄
                                                                                   联方

 逾期客户 A          15,068,587.75      6,027,435.10     1-2 年   客户资金紧张     否

                                          15 / 49
                                                                                    逾期原因        是否为关
       债务人名称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账龄
                                                                                                      联方

                                                                                客户自身的应收款

                                                                                没有收回,以及新
逾期客户 B                 8,605,156.23            688,412.50      1 年以内                           否
                                                                                增投资项目,资金

                                                                                回收需要时间。

                                                                                产品质量问题导致
逾期客户 C                 6,229,464.47           6,229,464.47     5 年以上                           否
                                                                                客户未付款

                                                                                公司的合同客户,

                                                                                宁波银行起诉公
逾期客户 D                 4,390,910.39            351,272.83      1 年以内                           否
                                                                                司,对客户发出了

                                                                                止付通知。

                                                                                产品质量问题导致
逾期客户 E                 2,216,365.50           2,216,365.50     5 年以上                           否
                                                                                客户未付款

合计                    36,510,484.34            15,512,950.40

   续
                                                        首次逾期后交易的情       截止目前公司已采取的保障措
             形成过程                 信用状况
                                                              况(如有)                       施

                                          一般          逾期后母公司已经停

                                                       止对申龙化工销售。但

                                                        子公司宣威磷电与其

                                                       仍然有交易,其中 2020

                                                        年度一共销售给该公       已经多次催收,对方一直未支
公司销售黄磷的货款,
                                                       司黄磷 4917 万元,2021    付,后续准备采取司法手段。

                                                       年未发生业务,宣威磷

                                                        电截止目前与其交易

                                                       的款项均已经收回,无

                                                              应收款项。
                                                                                 业务人员已多次进行催收,但
                                          较差                    无
公司子公司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                                                     是该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较差,

技有限公司销售磷酸的货款                                                         提出能否用供应碳酸钙来进行
                                                                                 弥补,后期拟采取司法手段
                                                                                 前期已经和该司协商付款,但
                                          一般                    无
销售磷酸盐的货款
                                                                                 是对方一直不付

该逾期货款系客户收到法院止付              良好                   没有            积极催收,目前法院止付令已

令形成的                                                                             经解除,争取 7 月份付款

                                                    16 / 49
                                             首次逾期后交易的情   截止目前公司已采取的保障措
           形成过程            信用状况
                                                    况(如有)                施
                                                                  前期已经和该司协商付款,但
                                 一般                   无
 销售磷酸盐的货款
                                                                  是对方一直不付

             合计


    核查过程:

    ①获取或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

否相符;结合坏账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②获取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测试计算的准确性;检查原始凭证,如销售发票、运输记

录等,测试账龄划分的准确性;

    ③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

    ④对未函证的应收账款,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如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副本、

发运凭证及回款单据),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⑤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主要客户的股权结构、备案高管等,识别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⑥询问相关部门逾期账款形成的原因及采集的措施,并分析合理性。

    核查结论:

    本事务所认为:公司回复的上述情况基本属实,与我们年报审计过程中掌握的情况无重

大差异。

    五、年报披露,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9431.1 万元,同比增长 8.27%。其中,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款项为 1550 万元。前五名预付款对象中,东平磷业期末余额 1196.38 万元。公

开资料显示,东平磷业的控股股东雨田投资持有澄利贸易(澄星集团之控股子公司)49%股

权,年报中未将东平磷业列报为关联方。此外,期末应付票据 1.57 亿元,同比减少 51.92%。

请公司:(1)核实东平磷业是否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详细说明与东平磷业的交易往来、

货物和资金流转情况,核实相关业务往来是否具备商业实质;(2)除上述情况外,分别列

示预付款项及应付票据前五名的具体对象、是否为关联方、金额、账龄等情况,并核实相

关业务往来是否具备商业实质;(3)补充披露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

并说明未及时结算原因;(4)结合公司采购规模、付款方式的变化等情况,说明应付票据
                                          17 / 49
降幅较大的原因与合理性。

       1、核实东平磷业是否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详细说明与东平磷业的交易往来、货物和

资金流转情况,核实相关业务往来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回复:云南东平磷业有限公司,为我公司黄磷代理运输商及磷矿供应商,法定代理人屠

伟君,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 48 号金泰大厦 801 房,经营范围:黄磷、

磷酸、铁合金、有色金属、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普通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矿产品、纸制

品、农副产品、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的销售;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江阴雨

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阴市日用化工厂。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2006)第五条规定“仅与企业存在下列关系的

各方,不构成企业的关联方:①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

部门和机构。②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

经销商或代理商。(③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东平磷业的控股股东雨田投资

持有澄利贸易(澄星集团之控股子公司)49%股权,是澄星集团(澄星股份、澄利贸易之控

股股东)的共同经营者,东平磷业与澄星股份之间无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

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关系,即无关联关系。

       东平磷业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 1—12 月交易及资金情况如下:

报表主体      采购内容    金额(含税)       已付款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含      已收款金额

                                                                             税)

澄星股份      铁路运输                       31,502,722 .22   房屋租赁
                             32,917,379.00                                    300,000.00
               代理费                            (注 1)

宣威磷电      采购磷矿                                        销售黄磷
                             72,765,675.12   77,404,390.21                 20,008,756.00   25,000,000.00
                 石                                              等

宣威磷电      铁路装卸
                               858,000.00
                服务

广西澄星      铁路运费         835,071.50     654,367.50
合计                        107,376,125.62   78,058,757.71                 20,308,756.00   25,000,000.00


    注 1: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澄星股份预付东平磷业余额为 1307 万元,本期支付 3,150 万元,本期结

算金额 3291 万元,本期房屋租赁费 30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预付金额 1196 万元。



                                                18 / 49
       核查程序:

       ①获取与东平磷业交易的明细账;

       ②对与东平磷业之间的交易执行细节测试,执行销售细节测试,核对与该笔销售相关的

合同、发票、发货单、签收记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执

行供应商检查程序,检查购货合同、发票、入库单等资料,复核采购成本的正确性;

       ③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东平磷业的股权结构、备案高管等,识别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④对与东平磷业之间的收付款进行执行检查手续。

       核查结论:本事务所未发现东平磷业除控股股东雨田投资持有澄利贸易(澄星集团之控

股子公司)49%股权外与公司有其他关联关系;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2006)

第五条规定“仅与企业存在下列关系的各方,不构成企业的关联方:①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

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②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

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商。③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

营者。”东平磷业的控股股东雨田投资持有澄利贸易(澄星集团之控股子公司)49%股权,

是澄星集团(澄星股份、澄利贸易之控股股东)的共同经营者,未发现其他事实表明东平磷

业与澄星股份之间存在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

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关系。东平磷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交易手续、

单据资料完整,交易理由合理。

       2、除上述情况外,分别列示预付款项及应付票据前五名的具体对象、是否为关联方、

金额、账龄等情况,并核实相关业务往来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回复:(1)预付账款前五大情况如下:

供应商              金额                   账龄              交易内容         是否为关联方
供应商 1                   15,865,364.69          1 年以内   预付焦丁货款     否
供应商 2                   11,963,829.86          1 年以内   预付铁路代理费   否

供应商 3                    9,980,624.18           1-2 年    预付磷矿开采费   否

供应商 4                    9,620,612.50          1 年以内   预付焦丁货款     否

供应商 5                    7,333,622.43          1 年以内   预付磷矿货款     否

合计                       54,764,053.66


                                                  19 / 49
       (2)应付票据前五名情况如下:

供应商              金额                    票据到期日              交易内容             是否为关联方
供应商 6                    35,500,000.00   2021 年 1 月 31 日      付电费               否
供应商 6                    10,000,000.00   2021 年 5 月 28 日      付电费               否
供应商 6                    10,000,000.00   2021 年 5 月 29 日      付电费               否
小计                        55,500,000.00
供应商 2                    25,000,000.00   2021 年 11 月 11 日     付磷矿石货款         否

供应商 7                    15,500,000.00   2021 年 5 月 28 日      付磷矿石货款         否

供应商 8                     9,500,000.00   2021 年 5 月 28 日      付磷矿石货款         否

供应商 4                     6,900,000.00     2021 年 5 月 28       付焦丁货款           否

合计                       112,400,000.00


       以上供应商均为本公司正常供应商,与其合作相关业务往来具备商业实质。

       核查程序:

       ①检查预付款形成的原始资料,包括采购合同、付款审批单、付款的银行回单等;

       ②向供应商发函询证并取得回函,向承兑银行询证应付票据余额情况;

       ③了解预付账款没有结转的原因并评价该原因的合理性,并通过供应商回函、合同等信

息进行验证;

       ④获取并检查公司提供的关联方采购明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

期末存在大额预付款供应商的股权结构、备案高管等,识别是否存在公司未识别的关联方采

购;

       ⑤获取应付票据备查簿,并与总账明细账核对;

       ⑥亲自到有关部分打印并核对企业信用报告。

       核查结论:本事务所认为:上述业务具有商业实质,未发现存在关联关系。

       3、补充披露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并说明未及时结算原因;

       回复: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未结算原因

                                                            9,980,624.18   沾益恒威前期矿山建设投入成本
 供应商 3
                                                              (注 1)     较大,为了矿山建设正常进行,提

                                                  20 / 49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未结算原因

                                                                 前预付的磷矿开采费,目前受环保

                                                                 政策的影响,影响矿山正常开采,

                                                                 待后续开采量恢复正常后可抵减

                                                                 磷矿开采费。

                                                                 会泽龙威下梨树坪矿山建设投入

                                                                 较大,为了矿山建设正常进行,提

                                                                 前预付的磷矿开采费,目前受限于
                                                  2,698,313.27
 供应商 9                                                        开采限额(50 万吨/年)暂未正式
                                                         注(2)
                                                                 开采;正在申请办理 98 万吨/年的

                                                                 开采许可证,办理完毕后,以待开

                                                                 采后抵减磷矿开采费。

              合计                            12,678,937.45


    注 1:供应商 3 系沾益恒威磷矿开采承包商,2016 年 12 月曾预付开采费金额 1,600,000.00

元,2016 年至今一直持续开采中,与该承包商结算的开采费用滚动核算,由于要维持开采承

包商日常必要支出,尚有 9,980,624.18 元预付款未收回。

    注 2:由多笔付款组成,时间集中在 2012 年到 2013 年,主要付款时间节点及金额分别

为 2013 年 3 月预付 50 万元、2012 年 9 月预付 30 万元、2012 年 7 月预付 100 万元、2012

年 6 月预付 50 万元。

    核查程序:

    ①检查预付款形成的原始资料,包括采购合同、付款审批单、付款的银行回单等;

    ②向供应商发函询证并取得回函;

    ③了解预付账款没有结转的原因并评价该原因的合理性,并通过供应商回函、合同等信

息进行验证;

    核查结论:本事务所认为:上述未结算原因合理、属实。

    4、结合公司采购规模、付款方式的变化等情况,说明应付票据降幅较大的原因与合理

性。

    回复:2020 年应付票据减少明细如下:




                                        21 / 49
报表主体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减少额

宣威磷电                       113,200,000.00                     147,736,089.71                 34,536,089.71
澄星股份                                                           92,000,000.00                 92,000,000.00
弥勒磷电                        43,400,000.00                     126,000,000.00                 82,600,000.00
合计                           156,600,000.00                     365,736,089.71                209,136,089.71


       票据结算减少的原因为,受控股股东债务危机的影响,银行减少了对公司及子公司票据

额度的授信。

       核查程序:

       ①获取应付票据备查簿并与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

       ②执行函证程序,对所有截止报表日的应付票据进行函证,并取得回函;

       ③亲自到有关机构打印并核对企业信用报告信息;

       ④询问管理层票据结算减少的原因,并结合审计过程中掌握的情况分析合理性。

       核查结论:本事务所认为:上述情况属实。

       六、年报披露,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4.29 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 13.67%,前五

名供应商采购额 8.27 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 35.45%,均无关联方。请公司补充披露前

五名客户与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对象、金额、交易内容、是否为关联方、

应收应付情况等。并自查是否存在采购、销售对象为同一方或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如有,

说明原因合理性,以及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回复:1、(1)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表

客户                交易金额               交易内容               往来情况(负数表         是否为关联方

                                                                  示预收,正数表示

                                                                  应收)
客户 1                    123,692,354.87                                   -2,032,520.32
                                                 销售黄磷                                         否
客户 2                     80,513,443.78                                   2,909,947.50           否
                                                 销售磷酸
客户 3                     79,586,462.54                                   8,394,957.37           否
                                                销售磷酸盐
客户 4                     73,351,057.52                                    -103,216.00           否
                                                 销售黄磷
客户 5                     71,587,384.07         销售黄磷                                         否
合计                      428,730,702.78                                   9,169,168.55


                                                  22 / 49
       (2)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供应商              交易金额              交易内容         往来情况(正数表         是否为关联方

                                                           示应付,负数表示

                                                           预付)
供应商 6                 383,843,398.32       采购电力              30,387,449.94          否
供应商 10                187,916,753.50       采购电力                                     否
                                                                     8,723,142.47
供应商 7                  95,641,960.91       采购磷矿                                     否
                                                                     5,610,715.70
供应商 11                 82,465,813.62       采购焦丁                                     否
                                                                    15,427,171.43
供应商 4                  77,195,773.71       采购焦丁               2,901,439.94          否

合计                     827,063,700.06                             63,049,919.48


       核查过程:

       ①获取公司及子公司销售明细账及采购明细账,并进行复核;

       ②执行函证程序,对销售情况、采购情况及往来余额情况与客商进行函证确认;

       ③执行销售细节测试,核对与该笔销售相关的合同、发票、发货单、签收记录等,评价

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④执行大额供应商检查程序,检查购货合同、发票、入库单等资料,复核采购成本的正

确性;

       ⑤执行客户、供应商工商信息核查程序,获取并检查公司提供的关联方采购、销售明细,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大额客户、供应商的股权结构、备案高管等,识

别是否存在公司未识别的关联方采购和销售情况。

       核查结论:本事务所认为:上述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存在关联方销售与采购,关联方销售与采购情况详见本公司“2020 年度报告第

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2020 年公司存在采购与销售为同一公司的情

况,主要原因为购销货款结算条件不同,子公司黄磷工厂销售的政策为款到发货、先款后货

模式,无信用期限,资金回笼快;磷酸厂(广西澄星)在选择供应商时,一般采取货到开票

后多少天结算货款的模式,有一定的账期,采取这种模式能够缓解一定的资金的压力。采购

与销售为同一公司的明细如下:

报表主体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销售单价   期末应收款      销售对象       销售结算条件


                                               23 / 49
弥勒磷电       3,213,300.00                 214.22          15,000.00                     客商 1          结算条件 1
宣威磷电      13,066,272.00                 775.42          16,850.57     -99,343.49      客商 1          结算条件 2
弥勒磷电      45,205,432.00              2,943.64           15,356.98     -35,390.58      客商 2          结算条件 3
弥勒磷电      30,225,384.00              2,018.36           14,975.22         -916.00     客商 3          结算条件 4
宣威磷电      13,052,814.00                 835.28          15,626.87                     客商 3          结算条件 5
弥勒磷电      65,350,673.00              4,384.68           14,904.32   -2,032,520.32     客商 4          结算条件 6
宣威磷电      74,421,688.00              4,590.36           16,212.60                     客商 4          结算条件 7
弥勒磷电       1,336,336.00                  98.26          13,600.00                     客商 5          结算条件 8
宣威磷电      28,962,670.00              1,894.46           15,288.09    -941,292.25      客商 6          结算条件 9
宣威磷电       3,598,584.00                 209.22          17,200.00       -1,416.00     客商 7          结算条件 10
宣威磷电       3,338,240.00                 208.64          16,000.00    -545,338.22      客商 8          结算条件 11

     续
报表主体    采购金额          采购数         采购单价         采购对象     期末应付账        采购结算条件
                              量                                           款
                                                                                             结算条件 12
广西澄星    27,347,012.00     1,686.16        16,218.52       客商 1         2,432,648.00

广西澄星     6,722,608.00          380.48     17,668.76       客商 7                         结算条件 13
广西澄星                                                      客商 5                         结算条件 13
                                              15,840.42                      2,479,226.00
            36,532,452.50     2,306.28
广西澄星                                                      客商 8                         结算条件 14
                                   833.05     16,681.75
            13,896,733.00
广西澄星                                                      客商 3                         结算条件 15
                                              15,137.83                         21,783.70
            40,045,623.00     2,645.40
广西澄星                                                      客商 6                         结算条件 16
                                              16,235.73                      8,872,131.29
            32,356,997.00     1,992.95
广西澄星                                                      客商 2                         结算条件 17
                                              16,011.93                      4,260,157.12
            61,098,947.52     3,815.84
广西澄星                                                      客商 4                         结算条件 18
                                   905.33     14,793.90
            13,393,363.00


     2020 年存在采购与销售为同一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客商 1、客商 2、客商 3、客商 4、客

商 5、客商 6、客商 7、客商 8,客商 9 等 9 家。具体来看:

客商名称          销 售       销售金额               采购货       采购金额          销售金额       是否为      合理性
                  货 物                              物名称                         占采购金       关联方      分析
                  名称                                                              额比重
客商 8            黄磷             3,338,240.00      黄磷          13,896,733.00         24.02%      否               注1
客商 5            黄磷             1,336,336.00      黄磷          36,532,452.50          3.66%      否               注1
客商 4            黄磷        139,772,361.00         黄磷          13,393,363.00        1043.59%     否               注1
客商 6            黄磷         28,962,670.00         黄磷          32,356,997.00         89.51%      否               注2
客商 3            黄磷         43,278,198.00         黄磷          40,045,623.00        108.07%      否               注3
客商 2            黄磷         45,205,432.00         黄磷          61,098,947.52         73.99%      否               注4
客商 1            黄磷         16,279,572.00         黄磷          27,347,012.00         59.53%      否               注5
                                                       24 / 49
客商 7                 黄磷           3,598,584.00   黄磷            6,722,608.00      53.53%       否           注6
客商 9                 黄 磷         20,308,756.00   磷矿石、 107,376,125.62                        否        销售与
                       等                            代办铁                                                   采购的
                                                     路运输                                                   项目不
                                                     服务等                                                      一致
合计                               302,080,149.00                  338,769,861.64


       注 1:从购销比重来看,销售给客商 8、客商 5、客商 4 金额占从其采购金额比重分别

为 24.02%、3.66%、1043.59%,比重较小;

       注 2:客商 6 购销比重接近,购销期间较为接近,且购销差价较大,主要是因为客商 6

提供较高的账期;具体明细如下表

月份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月末应付账
                                                                                                     款余额
9                        2,223,378.00                149.22
10                     10,945,242.00                 734.58        12,758,810.00           802.96         9,554,847.75
11                       5,708,998.00                368.30        10,400,115.00           630.31        10,400,115.00
12                     10,085,052.00                 642.36         9,198,072.00           554.68         8,872,131.29


       注 3:客商 3 购销比重接近,购销差价较为接近,但购销月份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月份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备注
         4               6,623,360.00                413.96
         5               1,011,936.00                 60.96
         6               2,486,342.00                180.58
         7               4,098,334.00                296.06         2,797,814.00           204.22
         8                   444,900.00               29.66         3,069,212.00           210.22
         9             11,324,398.00                 757.40        10,142,380.00           674.62
         10              3,184,542.00                209.92        12,820,261.00           842.58
         11            13,635,302.00                 874.64        11,215,956.00           713.76
         12                  469,084.00               30.46


       注 4:客商 2 购销较为频繁,主要是因为客商 2 提供一定的账期,符合商业逻辑。

月份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销售价格     采购价格       月末应付
                                                                                                          账款余额
1             6,429,040.00      394.04       3,596,180.00      211.54          16,315.70    17,000.00     3,918,312.41
2                                                                                                         1,918,312.41
3             6,145,714.00      356.44       10,706,024.40     595.87          17,241.93    17,967.05     6,206,024.40
4             6,767,040.00      422.94       3,256,500.00      195.00          16,000.00    16,700.00     7,462,524.40
5                                                                                                         4,962,524.40
6             4,240,716.00      300.76       3,341,250.00      225.00          14,100.00    14,850.00     1,112,458.00
7             4,758,360.00      346.00       14,611,019.72     982.34          13,752.49    14,873.69     3,226,720.39

                                                         25 / 49
8         7,574,188.00   509.90      4,672,638.73    299.30          14,854.26     15,611.89   3,872,638.73
9         3,173,998.00   213.02      6,684,649.83    427.91          14,900.00     15,621.63   2,857,900.00
10                                   3,363,520.00    210.22                        16,000.00   3,363,520.00
11        2,815,176.00   180.46      3,565,830.02    216.24          15,600.00     16,490.15   2,565,830.02
12        3,301,200.00   220.08      7,301,334.82    452.42          15,000.00     16,138.40   4,260,157.12


     注 5:客商 1 主要购销时间存在较大差异,具体如下:

月份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1                         2,398,800.00                   140.22          2,117,120.00               116.29
2                         1,921,000.00                   113.00          3,564,741.00               203.69
3                                    -                        -
4                         6,364,472.00                   385.38
5                         2,382,000.00                   136.82
9                         3,213,300.00                   214.22          8,618,936.00               555.06
10                                                                       2,427,828.00               153.66
11                                                                       7,185,739.00               438.82
12                                                                       3,629,405.00               218.64


     注 6:客商 7 购销月份之间存在重大差异

月份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3                                                                        6,722,608.00               380.48
4                         3,598,584.00                   209.22


     核查过程:

     ①了解、评价和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复核

相关会计政策是否正确且一贯地运用。向公司管理层了解采购、销售对象为同一方的原因;

     ②执行细节测试程序,从本年销售记录中分别选取样本,核对与该笔销售相关的合同、

发票、发货单、签收记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③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变动的合理性;

     ④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抽查收款记录,检查收入的真实性;

     ⑤对采购结算条件与销售结算条件进行比较分析,判断是否符合商业合理性;

     ⑥检查购货合同、发票、入库单等资料,复核采购成本的正确性;

     ⑦编制营业成本倒轧表,整体勾稽存货的进、销、存是否正常;

     ⑧对上述供应商执行工商信息核查程序,获取并检查公司提供的关联方采购明细,通过
                                               26 / 49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客户、供应商的股权结构、备案高管等,识别是否存

在公司未识别的关联方采购与销售。

       核查结论:本事务所认为:上述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年报披露,存货期末账面价值 8.55 亿元,同比下降 16.61%,占营业收入的 27.26%。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83.99 万元,计提比例仅 0.1%。存货主要为原材

料 4.61 亿元及库存商品 3.46 亿元,本期仅对库存商品计提减值 2.21 万元。请公司:(1)

分主要产品列示存货各项目的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库龄,并结合同行业上市

公司情况,说明存货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的合理性;(2)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主要产

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化,说明相关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分主要产品列示存货各项目的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库龄,并结合同行

业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存货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的合理性;

       回复:期末存货明细如下表:

存货类别             数量              单价                金额                    跌价金额        库龄
存货 1                  37,967.81             13,662.03           518,717,333.89                   1 年以内
存货 2                  20,887.12              4,220.25            88,148,776.53                   1 年以内
存货 3                      9,639.82           5,902.99            56,903,742.56      839,948.83   1 年以内
存货 4                 339,766.17                276.44            93,923,585.85                   1 年以内
存货 5                      5,523.30           1,496.44             8,265,261.08                   1 年以内
存货 6                                                             90,062,765.68                   1 年以内
合计                   413,784.22                                 856,021,465.59


       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占营收比如下表:

上市公司                     存货金额                      营业收入                       比重

湖北兴发(600141)                      1,502,753,641.12              18,317,376,620.00                        8.20%
川恒股份(002895)                        258,036,274.36               1,777,251,943.74                       14.52%
川金诺(300505)                          189,383,104.11               1,049,808,535.62                       18.04%
澄星股份(600078)                        855,181,516.76               3,136,548,503.96                       27.27%


       存货占营收比重高于同类上市公司是因为:公司作为全国乃至全球最大的黄磷生产商和

热法磷酸生产商,对于为保证连续生产和持续供货,以及公司自有矿山的开采,公司的各项

原辅材料和产品的备货数量同比高于其他同类上市公司。

       核查过程:


                                                    27 / 49
    ①了解和评价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其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②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核实存货的数量及检查存货的状况,向持有公司存货的第三方函
证存货数量。

    ③对磷矿石等大宗原材料,检查购货合同、发票、入库单等资料,复核采购成本的正确
性。

    ④按存货类别分别执行存货出、入库截止测试。

    ⑤编制营业成本倒轧表,整体勾稽存货的进、销、存是否正常。

    ⑥公开查询可比上市公司年报资料,并就存货收入占比情况与公司存货占比进行比较。

    ⑦询问管理层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并分析合理性。

    核查结论:

    本事务所认为,公司的存货余额是真实的,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有一定的合理性。

    2、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化,说明相关跌价准备计提是否

充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回复:(1)期末存货中存货 1 库存数量为 37,967.81 吨,库存金额为 518,717,333.89 元,

库存单价为 13,662.03 元,剔除相关销售费用及税费,可变现净值大于期末余额;待执行合

同部分,合同售价减去相关销售费用及税费高于期末库存单价,未发生跌价。经查询网上存

货 1 公开售价如下图:




                                        28 / 49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存货 1 公开售价(含税)为 16000 元/吨,不含税为 14159.29 元/吨,

售价大于期末成本价,考虑到存货 1 销售为上门提货,基本无销售费用,无合同部分存货 1

未减值;存货 1 成品不减值,存货 1 在产品,为生产存货 1 而持有存货 4、存货 5 等原材料,

经检查期末不存在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情况,故不存在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

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况,故存货 1 原材料、存货 1 在产品也不存在减值。

    (2)、公司根据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手存货 2 销售合同(含意向订单)数量大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库存数量,合同售价剔除相关销售费用及税费,可变现净值大于期末余

额,期末库存商品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原材料均为生产存货 2 而持有,经检查期末不存在

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情况,故不存在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

况,故原材料也不存在减值。

    (3)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手合同(含意向订单)数量大于期末库存数量,

经测试除存货 3-1 及存货 3-2 可变现净值小于期末余额外其余存货 3 产品合同售价剔除相关

销售费用及税费,可变现净值大于期末余额,本期对存货 3-1 及存货 3-2 计提存货跌价

839,948.83 元。存货 3 的主要原材料为存货 2,经测试未发生减值,故原材料不存在减值迹

象。

    经上述分析相关存货跌价计提是充分的,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核查过程:

    ①独立查询2020年度黄磷和磷酸价格的走势,考虑存货受黄磷市场价格变动影响的程度,
判断产生存货跌价的风险;

    ②获取期末存货的库龄清单、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复核程序,检查分析

企业确定的可变现净值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存货减值估计结果、

财务报表的披露是否恰当。

    经检查澄星股份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手黄磷销售合同单价减去销售税金及成本均

高于期末库存单价,查询期后黄磷市场公开价格也高于期末黄磷存货成本,未发现黄磷有跌

价迹象。

    澄星股份期后存货 2(2021 年 1 月)销售数量为 23902.58 吨,合同总金额为

114,308,438.59 元,销售量覆盖期末库存数量,剔除相关销售费用及税费,可变现净值大

于期末余额,期末库存商品不存在减值迹象;企业原材料均为生产存货 2 而持有,经检查期
                                        29 / 49
末不存在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情况,故不存在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

成本的情况,故原材料也不存在减值。

    存货 3(2021 年 1 月)销售数量为 7477.24 吨,合同总金额为 44,430,298.42 元,销售

量基本覆盖期末库存数量,故采用 1 月份销售价格作为产品售价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存货

3-1 及存货 3-2 可变现净值小于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 839,948.83 元。存货 3 的主要原

材料为存货 2,经测试未发生减值,故原材料不存在减值迹象

    核查结论:

    本事务所认为:公司相关跌价准备计提是充分的,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八、年报披露,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 2.43 亿元,同比增长 913.48%,主要系本期新增

拆迁补偿款 1.43 亿元。根据前期信息披露,本次搬迁涉及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及多个子公

司,搬迁时限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具体方案尚未确定。此外,其他应付款中涉及往

来款 7224.69 万元,同比增长 34.86 倍。请公司:(1)结合拆迁事项的进展情况、相关产

能调整安排、新产能建设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实际建设情况等,说明目前已形成具体搬

迁方案,后续搬迁是否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2)列示

前五名往来款对象的具体情况,包括往来款形成的时间、背景、交易对手方、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等,并说明往来款增幅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

    1、结合拆迁事项的进展情况、相关产能调整安排、新产能建设投资规模、资金来源、

实际建设情况等,说明目前已形成具体搬迁方案,后续搬迁是否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

生较大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具体搬迁方案尚未确定,尚无法评估后续搬迁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会计师回复:由于公司具体搬迁方案尚未确定,会计师无法对此事项发表意见。

    2、列示前五名往来款对象的具体情况,包括往来款形成的时间、背景、交易对手方、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并说明往来款增幅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前五名往来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往来单位         金额             款项性质(形成背景) 形成时间     是否为关联方




                                       30 / 49
往来单位 A                70,875,000.00   拆借款          2020 年         是(注)


往来单位 B                  392,064.75    采购工作服      2020 年         是

                                                                          否
往来单位 C                  266,828.50    应付水费        2020 年

                                                                          否
往来单位 D                  174,850.60    应付水资源费    2020 年

                                                                          否
往来单位 E                   49,936.66    应付退税款      2019 年


合计                      71,758,680.51



       注:大额往来款主要是应付往来单位 A70,875,000.00 元,系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应付 2019

年股利款 67,500,000.00 元转借款,并按年利率 5%计算利息,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付

利息金额为 3,375,000.00 元,合计金额为 70 ,875,000.00 元。

       往来单位 A 系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唐**,.经营范围配电开关控制设

备生产及销售;水力发电及电力产品的销售;电气设备、五金、百货、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化品)、磷矿石、硅石、煤炭、焦炭销售;黄磷、锌粉

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林木种植及销售;家禽、家畜的养殖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持股本公司之子公司 A45%的股份,为子公

司 A 之第二大股东。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往来单位 A 资金拆借本息余额为 70 ,875,000.00 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主体有息负债的金额为 4,266,778,838.22 元,占本公司合并主体有息

负债金额比重为 1.66%,占比较小,对上市公司无重要影响。

       往来单位 A 的资金拆借本息余额为 70 ,875,000.00 元,实际上系由于子公司 A 现金流较

为紧张未按期支付股利款所致;同时资金拆借利率为 5.00%,位于本公司有息负债利率区间

范围内;除此笔往来款外,子公司 A 与往来单位 A 无其他交易或往来;与往来单位 A 之间

的交易或往来,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与事实,本公司认为往来单位 A 与本公司虽有关联关系,但基于本笔款

项的实质上为分红款的特殊性,本公司未认定此笔为关联往来。

                                               31 / 49
    往来款本期较上期增加较多原因为,为了补充子公司 A 流动资金本期新增与往来单位 A

拆借款 70 ,875,000.00 元。

    核查过程:

    ①获取了其他应付款明细账;

    ②获取了与往来单位 A 之间的借款协议;

    ③获取了子公司 A 的分红协议;

    ④对上述往来单位进行工商信息查询;

    ⑤核查了子公司 A 与往来单位 A 之间是否存在其他交易记录。

    核查结论:

    本事务所认为:公司回复的上述情况属实。

    九、年报披露,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6.66 亿元,为当期净资产的 1.4 倍,担保对象均系

子公司。同时,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尚未到期的担保金额为 36.25 亿元,均发生于 2018 至

2020 年,担保人多为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请公司:(1)逐笔列示上述对外担保的具体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起始日、到期日、是否存在逾期担保等;(2)结

合公司营运资金总求、融资具体用途等情况,说明近三年发生大额担保融资的合理性,是

否存在相关借款被控股股东及其相关方实际使用的情况;(3)结合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的

担保能力、公司当前逾期借款等情况,说明目前公司融资情况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偿债风

险。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1、逐笔列示上述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起始日、

到期日、是否存在逾期担保等;

    回复:公司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是否逾期
云南宣威磷电有限
                      60,149,760.00       2018/6/28       2023/6/20          否
责任公司
云南宣威磷电有限
                      66,000,000.00        2020/5/9        2023/5/8          是
责任公司
云南宣威磷电有限
                      42,000,000.00       2020/5/20       2023/5/19          是
责任公司

                                           32 / 49
云南宣威磷电有限
                     15,000,000.00     2020/9/25        2024/7/24         否
责任公司
云南宣威磷电有限
                     32,000,000.00     2020/9/27        2024/7/24         否
责任公司
云南宣威磷电有限
                     31,000,000.00     2020/9/28        2024/7/24         否
责任公司
云南宣威磷电有限
                     21,000,000.00     2020/9/29        2024/7/24         否
责任公司
云南宣威磷电有限
                     24,000,000.00     2020/9/29        2024/7/24         否
责任公司
云南宣威磷电有限
                     50,000,000.00     2020/10/23      2024/12/22         否
责任公司
云南宣威磷电有限
                      9,000,000.00     2020/10/26      2024/10/26         否
责任公司
云南宣威磷电有限
                     30,000,000.00     2020/11/4        2024/11/4         否
责任公司
云南宣威磷电有限
                     53,000,000.00     2020/11/6        2024/11/6         否
责任公司
云南宣威磷电有限
                     49,800,000.00     2020/11/11      2024/11/11         否
责任公司
广西钦州澄星化工
                     40,000,000.00     2020/10/19      2024/10/15         否
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弥勒市磷电化
                     43,400,000.00     2020/5/28        2024/5/28         否
工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弥勒市磷电化
                     60,000,000.00     2020/5/27        2024/5/26         否
工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弥勒市磷电化
                     40,000,000.00     2020/5/22        2024/5/21         否
工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666,349,760.00


       核查过程:

       ①亲自打印并检查公司企业信用报告,核实账面记录是否准确、完整,对公司企业信用

报告中列示的信息与账面记录核对的差异进行分析,关注企业信用报告中列示的公司对外担

保的信息;

       ②将公司担保信息与子公司借款融资信息进行比较核对;

       ③执行函证程序,对所有的对外融资借款函证相关金融机构进行确认;

       ④检查融资借款合同,了解借款本金、借款用途、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借

款利率等信息,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3 / 49
    ⑤年度内减少的短期借款,检查相关记录和原始凭证,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核查结论:

    本事务所认为:上述对外担保情况属实。

    2、结合公司营运资金总求、融资具体用途等情况,说明近三年发生大额担保融资的合

理性,是否存在相关借款被控股股东及其相关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回复:2018 年-2020 年公司担保融资余额情况如下:

报表主体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澄星股份    短期借款          2,835,442,000.00        1,943,000,000.00      1,334,760,000.00
雷打摊      长期应付款            37,011,381.02          74,022,762.06        111,034,143.10
宣威磷电    长期应付款            60,149,760.00         100,813,105.00        164,877,300.00
澄星股份    应付信用证            62,500,000.00         610,000,000.00        970,000,000.00
澄星股份    应付票据             150,000,000.00         655,000,000.00        845,000,000.00
澄星股份    长期借款             386,540,000.00         470,000,000.00        480,000,000.00
广西澄星    短期借款              40,000,000.00                      -                     -
弥勒磷电    应付信用证            60,000,000.00                      -        100,000,000.00
宣威磷电    短期借款             123,000,000.00         130,000,000.00                     -
澄星日化    短期借款                          -                      -         93,000,000.00
弥勒磷电    长期借款                          -                      -          6,500,000.00
弥勒磷电    应付票据                          -          30,000,000.00         30,000,000.00
广西澄星    应付票据                          -         120,000,000.00        200,000,000.00
弥勒磷电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
合计                          3,754,643,141.02        4,182,835,867.06      4,335,171,443.10

    磷化工行业属于高能耗、高污染、重资产、重化工的危险品行业,属于国家限制类投资

和去产能、严监管的重点行业。公司为了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生态建设的要求,需要持续的、

高强度的环保、安全的投资,否则直接面临关停的风险,需要大量借款来维持投资,同时需

要借新还旧用以维持资金周转,货币资金、负债较高的情况符合行业特征;以及近年来,随

着国家去杠杆、降负债政策的持续发力,以及国家对金融机构的管理和要求越来越严格,公

司融资周转时授信审批、业务操作周期明显拉长,需要比以前年度储备更多的货币资金进行

转贷、续贷,维持银行融资业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年度流动资金需求约为 9—10 亿元,季节性原材料备货需要资金约为

3—4 亿元,生产项目建设资金约需 2—3 亿元,日常金融融资类转贷和逐步还本付息的流动

资金约需 4 亿元。

                                        34 / 49
     但是实际公司资金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被控股股东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占用 21.25

亿元(不含应收利息),其中公司从银行贷款后直接被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占用余额为 5.57

亿元,其余 15.68 亿元无直接对应的银行贷款。

     核查过程:

     ①获取或编制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信用证、长期应付款明细表:复核

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②亲自打印并检查公司企业信用报告,核实账面记录是否准确、完整,对公司企业信用

报告中列示的信息与账面记录核对的差异进行分析,关注企业信用报告中列示的公司对外担

保的信息;

     ③执行函证程序,对所有的对外融资借款函证相关金融机构进行确认;

     ④检查融资借款合同,了解借款本金、借款用途、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借

款利率等信息,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⑤年度内减少的短期借款,检查相关记录和原始凭证,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⑥询问企业管理层发生大额融资的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核查结论:

     本事务所认为:上述融资担保余额情况属实。

     3、结合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的担保能力、公司当前逾期借款等情况,说明目前公司融

资情况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由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提供担保取得的借款明细如下:

                                                                                            担保是否
                                                                  担保起始     担保到期
                  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                                 已经履行
                                                                     日           日
                                                                                              完毕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兴                   70,000,000.00    2019/11/11   2022/11/11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020/11/4    2023/11/6       否
江阴澄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江苏澄星磷化工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江
                                                 39,000,000.00     2019/7/5     2023/6/3       否
阴澄利散装化工有限公司、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
无锡澄泓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江阴汉盈投资有限
                                            35 / 49
                                                                                          担保是否
                                                                担保起始     担保到期
                   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                                 已经履行
                                                                   日           日
                                                                                            完毕
公司
江阴澄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无锡澄泓微电子   47,000,000.00     2019/7/5     2023/6/3       否
材料有限公司、江阴汉盈投资有限公司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兴、缪维芬         37,011,381.02    2018/12/25   2023/12/18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60,149,760.00    2018/6/28    2023/6/20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62,500,000.00     2020/1/3     2023/1/4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20/1/2     2023/1/1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020/2/20    2022/2/20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阴澄高包装材料有
限公司、无锡澄泓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江阴澄星   50,000,000.00    2020/3/18    2023/3/18       否
日化有限公司、江阴汉盈投资有限公司
江阴澄利散装化工有限公司、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江阴澄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无锡澄泓微
                                               98,000,000.00    2020/3/18    2023/3/18       否
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江阴
汉盈投资有限公司

江阴澄利散装化工有限公司、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江阴澄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无锡澄泓微
                                               148,000,000.00   2020/3/19    2023/3/19       否
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江阴

汉盈投资有限公司

江阴澄利散装化工有限公司、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江阴澄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无锡澄泓微
                                               93,000,000.00    2020/4/16    2023/4/16       否
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江阴

汉盈投资有限公司

江阴澄利散装化工有限公司、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江阴澄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无锡澄泓微
                                               98,000,000.00    2020/4/16    2023/4/16       否
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江阴

汉盈投资有限公司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阴市澄星房地产开
                                               300,000,000.00   2020/9/14    2024/9/14       否
发有限公司、吴亮、李岐霞、李兴、缪维芬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9,942,000.00    2020/1/14    2024/1/13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0.00    2020/3/18    2024/3/17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0    2020/10/10   2023/10/10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20/10/14   2023/10/14      否
                                           36 / 49
                                                                                          担保是否
                                                                担保起始     担保到期
                 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                                 已经履行
                                                                   日           日
                                                                                            完毕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00    2020/10/28   2023/10/17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020/7/1     2024/1/1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20/7/2     2024/1/1       否

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
                                               95,000,000.00    2020/6/30    2023/12/18      否
限公司

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
                                               47,500,000.00    2020/7/23    2023/12/18      否
限公司

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
                                               50,000,000.00    2020/8/19    2023/12/18      否
限公司

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
                                               50,000,000.00    2020/9/21    2023/12/18      否
限公司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兴、缪维芬、江阴
                                               40,000,000.00    2020/2/11    2024/2/10       否
澄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20/9/22    2023/3/24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20/9/24    2023/3/24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020/9/17    2024/9/17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20/9/18    2024/9/18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20/8/24    2024/2/23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0    2020/3/24    2023/3/23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70,000,000.00    2020/3/26    2023/3/25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020/9/7     2023/9/3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020/9/18     2023/9/3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
                                               25,000,000.00    2020/9/25    2026/5/25       否
任公司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
                                               30,000,000.00    2020/9/25    2026/5/25       否
任公司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
                                               50,000,000.00    2020/9/25    2026/5/25       否
任公司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
                                               50,000,000.00    2020/9/25    2026/5/25       否
任公司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   231,540,000.00   2020/9/25    2026/5/25       否

                                           37 / 49
                                                                                          担保是否
                                                                担保起始     担保到期
                 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                                 已经履行
                                                                   日           日
                                                                                            完毕

任公司

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
                                               150,000,000.00   2020/11/18   2023/12/18      否
限公司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0.00   2020/12/8    2023/12/7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020/12/9    2023/12/8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00    2020/10/19   2023/10/15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0.00    2020/4/13    2024/4/14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兴                 15,000,000.00    2020/9/25    2024/7/24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兴                 32,000,000.00    2020/9/27    2024/7/24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兴                 31,000,000.00    2020/9/28    2024/7/24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兴                 21,000,000.00    2020/9/29    2024/7/24       否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兴                 24,000,000.00    2020/9/29    2024/7/24       否




                                           38 / 49
       截止 2021 年 5 月 31 日关联方担保贷款逾期情况如下:

报表主                                         借款/担保金     借款/担保起
           科目       银行      担保方名称                                   借款到期日   状态
  体                                                额            始日
                    恒丰银行
澄星股     短期借   股份有限   江阴澄星实业
                                               19,942,000.00    2020/1/14     2021/1/13   已起诉
  份         款     公司江阴   集团有限公司
                      支行
                    恒丰银行
澄星股     短期借   股份有限   江阴澄星实业
                                               80,000,000.00    2020/3/18     2021/3/17   已起诉
  份         款     公司江阴   集团有限公司
                      支行
澄星股     短期借              江阴澄星实业
                    江阴招行                  100,000,000.00     2020/7/1     2021/1/1    已起诉
  份         款                集团有限公司
澄星股     短期借              江阴澄星实业
                    江阴招行                   50,000,000.00     2020/7/2     2021/1/1    已起诉
  份         款                集团有限公司
澄星股     短期借              江阴澄星实业
                    宁波银行                   44,650,000.00    2020/8/24     2021/2/23   已起诉
  份         款                集团有限公司
澄星股     短期借   民生银行   江阴澄星实业
                                              300,000,000.00    2020/9/14     2021/9/14   已起诉
  份         款     无锡分行   集团有限公司
澄星股     短期借   兴业银行   江阴澄星实业
                                              150,000,000.00    2020/12/8     2021/12/7   已起诉
  份         款     无锡分行   集团有限公司
澄星股     短期借   兴业银行   江阴澄星实业
                                              100,000,000.00    2020/12/9     2021/12/8   已起诉
  份         款     无锡分行   集团有限公司
宣威磷     短期借   农业银行
                                 澄星股份      66,000,000.00     2020/5/9     2021/5/8    已起诉
  电         款     宣威支行
宣威磷     短期借   农业银行
                                 澄星股份      42,000,000.00    2020/5/20     2021/5/19   已起诉
  电         款     宣威支行
                               汉邦(江阴)
                    中信银行
                                石化有限公
澄星股     短期借   股份有限
                               司、江阴澄星    95,000,000.00    2020/6/30    2020/12/18   逾期
  份         款     公司无锡
                               实业集团有限
                      分行
                                   公司
                               汉邦(江阴)
                    中信银行
                                石化有限公
澄星股     短期借   股份有限
                               司、江阴澄星    47,500,000.00    2020/7/23    2020/12/18   逾期
  份         款     公司无锡
                               实业集团有限
                      分行
                                   公司
                               汉邦(江阴)
                    中信银行
                                石化有限公
澄星股     短期借   股份有限
                               司、江阴澄星    50,000,000.00    2020/8/19    2020/12/18   逾期
  份         款     公司无锡
                               实业集团有限
                      分行
                                   公司
澄星股     短期借   中信银行   汉邦(江阴)    50,000,000.00    2020/9/21    2020/12/18   逾期

                                              39 / 49
  份        款      股份有限    石化有限公
                    公司无锡   司、江阴澄星
                      分行     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
                               汉邦(江阴)
                    中信银行
                                石化有限公
澄星股    短期借    股份有限
                               司、江阴澄星   150,000,000.00   2020/11/18   2020/12/18   逾期
  份        款      公司无锡
                               实业集团有限
                      分行
                                   公司
                               江阴澄星实业
                                集团有限公
澄星股    短期借               司、李兴、缪
                    建设银行                   40,000,000.00   2020/2/11    2021/2/10    逾期
  份        款                 维芬、江阴澄
                               高包装材料有
                                  限公司
                    重庆农村   江阴澄星实业
                    商业银行    集团有限公
澄星股    长期借                                                                         宣布提
                    股份有限   司、云南宣威   386,540,000.00   2020/9/25     2021/5/7
  份        款                                                                           前到期
                    公司两江   磷电有限责任
                      分行         公司
澄星股    短期借               江阴澄星实业                                              宣布提
                    平安银行                  150,000,000.00   2020/9/18    2021/4/22
  份        款                 集团有限公司                                              前到期


       目前澄星集团及其子公司自身信用已全无,偿债能力也基本没有,澄星集团所属 4 家子

公司法院已受理破产重整的裁定书,预计澄星集团很可能纳入重整范围,但具体哪些单位实

际应纳入重整范围以及相应资产负债的数据,尚未经司法重整程序确认及核实,同时采取重

整方式解决澄星集团债务危机的总体方案尚未经金融机构债权人、地方政府等各方正式确定,

重整成功与否也无法判断。

       风险提示:结合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尚未到期的担保金

额为 36.25 亿元,2020 年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 39,636.85 万元,以及截止 2021 年 5 月

31 日关联方担保贷款逾期 43,250 万元,银行宣布提前到期贷款 53,654 万元,银行已经提起

诉讼涉及金额 95,259.20 万元。如果短期内银行集中要求偿还借款,以及从而再引发供应商

集中诉讼、短期内要求集中偿还前期所欠货款的话,公司存在偿债风险。

       核查过程:

       ①获取了澄星集团子公司破产重组法律文书;

       ②亲自去征信系统打印了公司及子公司信用报告,并核对相关信息;

                                              40 / 49
③对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银行借款等融资借款进行了函证,并取得回函;

④获取了金融机构诉讼法律文书;

⑤对已展期的银行借款检查了展期协议。

核查结论:

本事务所认为:公司回复的上述情况属实。




                                  41 / 49
    十、年报披露,本年度对收购澄星日化产生的商誉 1196.62 万元、全额计提减值损失,

前期未计提减值准备。本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175.49 万元及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133.79 万元,系热水磷矿的采矿许可证未获生态环境局验收通过,因此对采矿权及配套在

建工程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近三年报告期末针对澄星日化商誉减值

测试采取的方法,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认定的标准、依据和结果,商誉减值测试具体步骤

和详细计算过程;(2)结合前期收购时的盈利预测及近 3 年业绩情况,说明近 3 年各期

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准确,是否存在前期计提不充分的情形;(3)热水磷矿采矿权前

期收购及后续资金投入的具体情况,包括收购金额、时间、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关联方、

在建工程所用资金的具体投向及金额等;(4)结合热水磷矿采矿权及在建工程减值迹象发

生的具体时点、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具体计算过程等情况,说明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

理性,是否存在前期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1、近三年报告期末针对澄星日化商誉减值测试采取的方法,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认定

的标准、依据和结果,商誉减值测试具体步骤和详细计算过程;

    回复:近三年针对澄星日化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的主要关键参数及测试结果如下:

年度                 2020                    2019                    2018
增长率               预 测 期 分 别 为       预测期分别为:          预测期分别为:
                     -12.00% 、 -12.00% 、   5.00%、5.00%、5.00%、   8.00%、8.00%、8.00%、
                     -10.00% 、 1.00% 、     5.00%、5.00%,稳定      8.00%、8.00%,稳定
                     3.00%、5.00%、5.00%、   期为 0.00%              期为 0.00%
                     5.00%,稳定期 0.00%
毛利率               13.00%                  14.00%                  15.00%
税前折现率           9.95%                   11.13%                  11.14%
预测基础收入         33,638.13 万元          38,226.60 万元          36,702.50 万元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25,784.74 万元          38,300.97 万元          34,313.81 万元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   27,190.72 万元          26,199.53 万元          32,093.81 万元
面价值

    主要指标分析如下:

    (1)增长率:2020 年收入较 2019 年增长率为-12%,销售较前一年年度下降较大,主

要因素有 1、公司磷酸盐生产厂区要搬迁,目前其他子公司也无磷酸盐产品的生产装置,新

厂区的选址建造完成恢复生产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搬迁重建期间,公司主要以保证主要客户


                                       42 / 49
供应为主,销售规模将有所下降;2、同时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及中美贸易战的影响一些国

外客户出于自身供应链安全的考虑,增加了本地化采购的比例,未来也将导致本公司磷酸盐

产品销售额的下降。2019 年较 2018 年增长率为 4.15%,管理层预测未来增长率为 5%,假设

其他条件不变,将预测增长率调减为 4.00%,0.00%后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分别为 36,571.05

万元、30,226.38 万元,可回收金额仍高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2)毛利率:预测毛利率参考近 3 年合并报表磷酸盐毛利率

年度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预测期毛利率                     13.00%               14.00%               15.00%
近 3 年毛利率平均值              13.96%               15.83%               16.68%
2020                             12.66%
2019                             13.15%               13.15%
2018                             16.06%               16.06%               16.06%
2017                             18.28%               18.28%               18.28%
2016                             15.71%               15.71%               15.71%

    预测期毛利率均低于近 3 年平均毛利率,如采用近 3 年毛利率进行预测,将使可回收金

额上升。

    (3)税前折现率

项目                  2020                 2019                  2018
无风险收益率(Rf)                   3.14%                3.14%                3.15%
类比公司无负债 beta
                                    0.84                     1                   1
值
被评估公司的付息债
                                   0.00%                0.00%                0.00%
务/权益比值
被评估公司所得税税
                                  25.00%               25.00%               25.00%
率
被评估公司 beta 值               0.83695                     1                   1
市 场 风 险 溢 价
                                   5.75%                5.99%                5.99%
((Rm-Rf))
特定风险溢价(Rc)                   2.00%                2.00%                2.00%
被评估公司权益资本
                                   9.95%               11.13%               11.14%
的期望回报率

    核查过程:

    ①针对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日化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方法和结果与管理层进行

沟通;

                                      43 / 49
    ②比较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日化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所使用的资产组、收入预

测等关键数据,分析数据变动合理性;

    ③关注现金流量预测中的未来收入和经营成果,结合资产组的历史表现,评价管理层制

定的未来经营计划的合理性;复核商誉减值测试的计算过程;

    ④获取了日化资产组未来收入预测的管理层说明,并分析其合理性。

    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事务所认为:公司对 2020 年日化资产组减值测试的数据是合理的。

    2、结合前期收购时的盈利预测及近 3 年业绩情况,说明近 3 年各期商誉减值计提是

否充分、准确,是否存在前期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回复:日化资产组磷酸盐收入 2020 年、2019 年、2018 年为分别为 33,638.13 万元、

38,226.60 万元、36,702.50 万元,2020 年受磷酸盐生产厂区搬迁、新冠疫情的影响及中美贸

易战的影响等因素的影响收入下滑较多;基于上述影响因素公司管理层调整了日化资产组磷

酸盐收入的增长预期,对日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测算影响较大。以上导致预测收入下降的

因素均为 2020 年新出现的因素,2019、2018 年经测试澄星日化资产组不存在减值,不存在

前期计提不充分的情形,同时由于日化资产组收购时间为 1998 年,由于时间间隔较远,前

期收购资料缺失,无法提供收购时点的盈利预测资料。

    核查过程:

    ①获取了近 3 年澄星股份审计报告,并对磷酸盐收入进行了复核;

    ②获取了日化资产组未来收入预测的管理层说明,并分析其合理性;

    ③针对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日化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方法和结果与管理层进行

沟通;

    ④比较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日化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所使用的资产组、收入预

测等关键数据,分析数据变动合理性;

    ⑤关注现金流量预测中的未来收入和经营成果,结合资产组的历史表现,评价管理层制

定的未来经营计划的合理性;复核商誉减值测试的计算过程。



                                      44 / 49
       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事务所认为:公司对 2020 年日化资产组减值测试的数据是合理的,不存在

前期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3、热水磷矿采矿权前期收购及后续资金投入的具体情况,包括收购金额、时间、交易

对手方、是否为关联方、在建工程所用资金的具体投向及金额等;

       回复:热水磷矿的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                   付款时间                入账凭证号      金额                  交易对手方
无形资产(热水磷矿)      2015 年 12 月 9 日      2015.12.5#           470,000.00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无形资产(热水磷矿)      2016 年 7 月 26 日      2016.7.13#          2,770,500.00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小计                                                                  3,240,500.00
在建工程(三磷专项整      2021 年 1 月 14 日      2020.4.23#           503,095.04    云南辰优环保科技有
治工程)                                                                             限公司
在建工程(三磷专项整                              2020.4.41#           754,642.57    云南辰优环保科技有
治工程)                                                                             限公司
在建工程(三磷专项整                              2020.5.13#            40,094.34    云南立宸环保科技有
治工程)                                                                             限公司
在建工程(三磷专项整                             2020.12.23#            40,094.34    云南立宸环保科技有
治工程)                                                                             限公司
小计                                                                  1,337,926.29
长期待摊费用(热水磷   2019 年 7 月 1 日          2019.7.1#                          沾益县热水乡热水村
                                                                       151,951.20
矿土地租金)                                                                         民委员会
长期待摊费用(热水磷   2020 年 7 月 1 日         2020.7.13#                          沾益县热水乡热水村
                                                                        19,470.00
矿土地租金)                                                                         民委员会
小计                                                                   171,421.20


       交易对手方为云南辰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沾益县热水乡热水村民委员会、云南省国土
资源厅均为独立第三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核查过程:

       ①获取了热水磷矿的投资明细构成;

       ②并对形成投资的入账凭证进行检查;

       ③对交易对手方云南辰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沾益县热水乡热水村民委员会、云南省国
土资源厅进行了工商信息查询。

       核查结论:


                                               45 / 49
       经核查,本事务所认为:公司对热水磷矿的投资金额是准确的,与交易对手方之间不存

在关联方关系。

       4、结合热水磷矿采矿权及在建工程减值迹象发生的具体时点、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具

体计算过程等情况,说明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前期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回复:曲靖市沾益区恒威矿业有限公司热水磷矿处于牛栏江流域下游,依据《云南省牛

栏江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属重点水源涵养区,可以进行磷矿的开采,另依据《牛栏江流

域调水水源区水环境保护分区图》,热水磷矿在规划图中的水源核心保护区内,原则上不允

许磷矿开采;为了热水磷矿恢复开采,公司一直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解决,并投入大量资金

进行三磷整治,但 2020 年 10 月 30 日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三磷”专项排查整治验收情

况公示中显示未通过。基于上述事实情况公司管理层判断热水磷矿未来争取开采的可能性已

不大,对该矿点形成的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核查过程:

       ①获取了公司对热水磷矿的减值说明,并对原因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

       ②公开查询了热水磷矿“三磷整治”验收状态。

       经核查,本事务所认为:公司在 2020 年度对热水磷矿的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

的,不存在前期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十一、年报披露,本年度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939.59 万元,主要为付现费

用等 9323.39 万元,同比下降 30.21%请公司补充披露付现费用的明细情况包括具体项目、

金额、主要交易方及是否为关联方等。

       回复:

       付现费用等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
冻结金额                                                                     865,087.78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付现费用                                                  -16,032,348.81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4,744,103.89
费用往来期初期末差额                                                       2,428,122.48
付现营业外支出                                                             1,514,441.37
支付的各项付现费用                                                        99,717,586.11
其他                                                                           -3,111.52

                                        46 / 49
合计                                                                                93,233,881.30


付现费用明细分析如下:
项目                           费用附注披露明细                金额
管理费用
                               公司经费(注 1)                                      9,890,316.67
管理费用
                               中介服务及咨询费                                     10,805,023.28
管理费用
                               财产保险费                                            1,463,550.36
管理费用
                               其他                                                  6,463,970.51
小计
                                                                                    28,622,860.82
销售费用
                               物流仓储运输费                                       52,881,620.33
销售费用
                               销售代理及包干费用                                   13,577,602.44
销售费用
                               出口商检费                                             179,024.89
销售费用
                               差旅费                                                 786,682.23
销售费用
                               技术使用许可费                                        3,000,110.24
销售费用
                               其他(注 2)                                          3,965,811.98
小计
                                                                                    74,390,852.11
合计
                                                                                   103,013,712.93


       注 1:含非付现物料及低值易耗品摊销金额 1,908,464.75 元;

       注 2:含非付现固定资产折旧金额 1,387,662.07 元。

       剔除注 1 与注 2 中的非付现费用后金额为 99,717,586.11 元。

       付现费用中主要由物流仓储运输费及销售代理及包干费及中介服务及咨询费组成,以上

费用的主要供应商构成如下:

报表主体           费用明细             供应商          金额                  是否为关联方
澄星股份           运费                 付现供应商 1           5,043,864.71   否
广西澄星           运费                 付现供应商 2           5,000,685.89   否
澄星股份           运费                 付现供应商 3           3,590,743.48   否
澄星股份           运费                 付现供应商 4           2,970,346.53   否
广西澄星           搬运费               付现供应商 5           2,884,294.18   否
澄星国贸           运费                 付现供应商 6           2,677,630.37   否
澄星股份           运费                 付现供应商 7           2,204,433.94   否
澄星日化           运费                 付现供应商 8           1,989,891.77
澄星股份           运费                 付现供应商 9           1,944,739.44   否
澄星日化           运费                 付现供应商 10          1,587,089.91   否
澄星股份           运费                 付现供应商 10          1,481,156.91   否
澄星国贸           包干费               付现供应商 11          3,272,880.58   否
                                              47 / 49
澄星国贸            包干费         付现供应商 12        1,830,304.80   否
澄星国贸            包干费         付现供应商 13        1,625,912.76   否
合计                                                   38,103,975.27


    上述供应商均为独立第三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核查过程:

    ①获取了付现费用的明细构成;

    ②将付现费用明细构成与年度报告相关数据进行勾稽核对;

    ③获取付现费用明细账及总账,并加计汇总核对一致;

    ④获取并检查公司提供的关联方采购明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

大额费用供应商的股权结构、备案高管等,识别是否存在公司未识别的关联方采购。

    经核查,本事务所认为:付现费用合理,数据准确,未发现付现费用中存在关联供应商

及关联交易。

    12.年报正文部分披露报告期内研发投入 470 万元,均已费用化,而利润表显示研发费

用为 0 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存在上述差异的原因,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回复:公司年报正文部分披露报告期内研发投入 470 万元,均已费用化,而利润表显示

研发费用为 0 元,是因为利润表和年报正文部分由不同部门人员成稿,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

公司将在本回复披露之日的同日,公告年报正文部分修订相关数据。

    核查过程:

    ①查阅了澄星股份近 3 年年度报告研发投入情况;

    ②就研发情况询问了澄星股份研发负责人;

    ③就研发费用核算情况询问了澄星股份财务负责人。

    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事务所认为:公司所述情况属实。

       特此公告。



                                        48 / 49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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