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1-055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仲裁)的汇总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讼(仲裁)/财产保全申请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被申请人 ●累计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1,770,325,617.43 元(其中:重大被诉讼起诉的金额为 1,710,873,781.51 元,含财产保全的金额 764,199,335.24 元;其他被诉讼起诉 的金额为 59,451,835.92 元,为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 股份”、“本公司”或“公司”>及子公司近 12 个月内尚未披露的累计涉及诉 讼<仲裁>金额。)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诉讼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暂时无法 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 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下述案件一至九为已披露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 2021-052),目前尚 无进展;本次公告为新增案件十的情况及其他被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公司所持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 17 家公司股权被申请冻结,上 述公司营业收入合计为 5,082,544,713.42 元(单体报表数据未进行合并抵消)。 1、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收到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 简称“光大银行”)的民事起诉状、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涉案金额为 153,147,753.84 元。 2、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 近 12 个月内尚未披露的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涉案金额为 59,451,835.92 元,具体内容详见下文“二、其他被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1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涉案的金额为人民币 1,770,325,617.43 元(其中:重大被 诉讼起诉的金额为 1,710,873,781.51 元,含财产保全的金额 764,199,335.24 元; 其他被诉讼起诉的金额为 59,451,835.92 元,为公司及子公司近 12 个月内尚未披 露的累计涉及诉讼<仲裁>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释义: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集团”)、汉邦(江阴) 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石化”)、江阴澄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澄高包装”)、江阴市澄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房地产”)、 常州铂斯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斯达”)、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宣威磷电”)、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日化”)。 一、重大被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判决(/ 序 被告/被申 进度 调 履行 原告/申请人 案由 涉案金额(元) 程序 案号 号 请人 解/裁决 情况 等)结果 案 宁波银行股 金融借 (2021)苏 尚未 澄星股份、 一审判 件 份有限公司 款合同 44,815,895.64 诉讼 0281 民初 一审 澄星集团 决已出 履行 一 无锡分行 纠纷 1919 号 收到 案 渤海银行股 金融借 诉前 (2021)苏 澄星股份、 保全 件 份有限公司 款合同 200,000,000.00 财产 02 财保 15 / / 澄星集团 裁定 二 无锡分行 纠纷 保全 号 书 (2021)苏 案 招商银行股 金融借 02 民初 40 收到 澄星股份、 一审判 件 份有限公司 款合同 165,000,000.00 诉讼 号、(2021) 一审 执行 澄星集团 决已出 三 无锡分行 纠纷 苏 02 执 334 裁定 号 书 澄 星 集团 、 汉 邦 石化 、 澄 星 股份 、 中国民生银 案 澄 高 包装 、 金融借 1,000,000,000.00 元 (2021)苏 收到 行股份有限 一审判 件 澄 星 房 地 款合同 (其中澄星股份 诉讼 02 民初 15 一审 民事 公司无锡分 决已出 四 产、铂斯达、 纠纷 300,000,000.00 元) 号 判决 行 李 兴 、缪 维 书 芬、李岐霞、 吴亮 案 兴业银行股 澄星股份、 金融借 (2021)苏 251,000,000.00 诉讼 一审 审理中 / 件 份有限公司 澄星集团 款合同 02 民初 153 2 五 无锡分行 纠纷 号 案 恒丰银行股 金融借 (2021)苏 澄星股份、 件 份有限公司 款合同 100,169,958.94 诉讼 02 民初 198 一审 审理中 / 澄星集团 六 无锡分行 纠纷 号 中国农业银 收到 案 金融借 (2021)云 行股份有限 宣威磷电、 民事 件 款合同 42,216,106.30 诉讼 03 民初 108 一审 审理中 公司宣威市 澄星股份 裁定 七 纠纷 号 支行 书 中国农业银 收到 案 金融借 (2021)云 行股份有限 宣威磷电、 民事 件 款合同 66,324,731.55 诉讼 03 民初 109 一审 审理中 公司宣威市 澄星股份 裁定 八 纠纷 号 支行 书 收到 保全 (2021)渝 裁定 重庆农村商 01 民初 330 案 澄星股份、 金融借 诉讼 书、 业银行股份 号、(2021) 件 澄星集团、 款合同 388,199,335.24 财产 / / 收到 有限公司两 渝 01 执 九 宣威磷电 纠纷 保全 协助 江分行 保 151 号 执行 之二 通知 书 中国光大银 案 金融借 (2021)苏 行股份有限 澄星股份、 件 款合同 153,147,753.84 诉讼 02 民初 411 一审 审理中 / 公司无锡分 澄星集团 十 纠纷 号 行 合计 1,710,873,781.51 元 *宣威磷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述借款中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借款的 2 亿元(案件二)及向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借款的 3 亿元(由江阴支行放款)(案件四)均 被控股股东澄星集团资金占用;其它借款资金均为上市公司自用,不存在被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案件十: (一)诉讼情况 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被告:澄星股份(被告一)、澄星集团(被告二) 收到民事起诉状、民事判决书的时间:2021 年 7 月 8 日 诉讼机构名称及所在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1、判令被告一向光大银行归还借款本金 1.5 亿元, 3 并支付期内欠息(截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为 1703657.7 元)、罚息(自 2021 年 6 月 16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 1.5 亿元为基数,利率按年利率 4.785%上浮 50% 计算)、期内欠息之复利(截止 2021 年 6 月 15 日为 4096.14 元,自 2021 年 6 月 16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 1703657.7 元为基数,利率按年利率 4.785%上浮 50% 计算)。2、被告一承担光大银行为本案诉讼支出的律师代理费 144 万元。3、对前 述第一、二项债务及本案诉讼费部分,澄星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 费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光大银行与澄星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签订了《综合授信协 议》(编号锡光银授 2020 第 0642 号),总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整(《综 合授信协议》第二条),授信期间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止 (《综合授信协议》第四条)。澄星集团的连带保证责任:澄星集团与光大银行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并形成了股东会决议且知晓三笔借 款用途,约定澄星集团自愿对澄星股份与光大银行在锡光银授 2020 第 0642 号的《授 信协议》项下所形成的所有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光大银行根 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澄星股份提供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 的本金余额之和 (最高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利、 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最高额保证合 同》第二、三、四条)。 原告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被告理应按法律规定履行 合同约定的义务。被告此行为已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依法判决。 裁定内容: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江苏澄星磷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17600 万元或查封、扣押其 等值的财产。 (二)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二、其他被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序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 案由 涉案金额(元) 程序 案号 进度 4 号 请人 判决(/ 履行 调 情况 解/裁决 等)结果 案 江苏胜开尔 (2021)苏 收 到 买卖合 件 工业技术有 澄星股份 7,050,000.00 诉讼 0281 民初 一审 审理中 起 诉 同纠纷 一 限公司 7311 号 状 收 到 案 江苏红光仪 (2021)苏 买卖合 一审判 民 事 件 表厂有限公 澄星股份 60,839.00 诉讼 0281 民初 一审 同纠纷 决已出 判 决 二 司 4571 号 书 收 到 案 江阴理想办 (2021)苏 买卖合 一审判 民 事 件 公用品有限 澄星股份 162,626.54 诉讼 0281 民初 一审 同纠纷 决已出 判 决 三 公司 4594 号 书 收 到 案 南通国电电 (2021)苏 买卖合 一审判 民 事 件 站阀门股份 澄星股份 322,426.92 诉讼 0281 民初 一审 同纠纷 决已出 判 决 四 有限公司 5093 号 书 收 到 案 南通国电阀 (2021)苏 买卖合 一审判 民 事 件 门科技有限 澄星股份 60,346.00 诉讼 0281 民初 一审 同纠纷 决已出 判 决 五 公司 5097 号 书 案 上品兴业氟 (2021)苏 收 到 买卖合 件 塑料有限公 澄星股份 527,606.78 诉讼 0281 民初 一审 审理中 起 诉 同纠纷 六 司 5055 号 状 收 到 案 安徽天康(集 (2021)苏 买卖合 一审判 民 事 件 团)股份有限 澄星股份 181,509.00 诉讼 0281 民初 一审 同纠纷 决已出 判 决 七 公司 5158 号 书 收 到 案 上海协丞化 (2021)苏 买卖合 一审判 民 事 件 工机械有限 澄星股份 388,681.39 诉讼 0281 民初 一审 同纠纷 决已出 判 决 八 公司 4513 号 书 案 江苏精诚化 (2021)苏 收 到 定作合 件 工设备制造 澄星股份 567,700.00 诉讼 0281 民初 一审 审理中 起 诉 同纠纷 九 有限公司 1130 号 状 收 到 案 阿法拉伐(上 购销合 DM2020214 仲 裁 件 海)技术有限 澄星股份 1,151,862.32 仲裁 仲裁 仲裁中 同争议 3 申 请 十 公司 书 案 (2021)苏 收 到 芜湖融汇化 买卖合 件 澄星日化 50,973.60 诉讼 0281 民初 一审 审理中 起 诉 工有限公司 同纠纷 十 7752 号 状 5 一 案 收 到 江苏红光仪 (2021)苏 件 买卖合 一审判 民 事 表厂有限公 澄星日化 9,025.00 诉讼 0281 民初 一审 十 同纠纷 决已出 判 决 司 4573 号 二 书 案 收 到 南通国电电 (2021)苏 件 买卖合 一审判 民 事 站阀门股份 澄星日化 10,442.50 诉讼 0281 民初 一审 十 同纠纷 决已出 判 决 有限公司 5090 号 三 书 一 审 案 (2020)云 判 决 件 宣威协昌贸 买卖合 宣威磷电 9,974,240.12 诉讼 0381 民初 二审 审理中 已出, 十 易有限公司 同纠纷 4493 号 已 上 四 诉 案 云南采腾矿 (2021)云 收 到 件 买卖合 业有限责任 宣威磷电 10,572,908.28 诉讼 03 民初 59 一审 审理中 起 诉 十 同纠纷 公司 号 状 五 案 云南供易供 (2021)云 收 到 件 买卖合 应链管理有 宣威磷电 10,050,593.44 诉讼 03 民初 74 一审 审理中 起 诉 十 同纠纷 限公司 号 状 六 一 审 案 (2021)云 判 决 件 湘潭离心机 维修合 宣威磷电 278,096 诉讼 0381 民初 二审 审理中 已出, 十 有限公司 同纠纷 1245 号 已 上 七 诉 案 (2021)云 收 到 件 安宁科航经 买卖合 宣威磷电 6,056,556 诉讼 0381 民初 一审 审理中 起 诉 十 贸有限公司 同纠纷 3427 号 状 八 案 (2021)云 收 到 件 上海双沃矿 买卖合 宣威磷电 1,074,888.03 诉讼 0381 民初 一审 审理中 起 诉 十 业有限公司 同纠纷 3717 号 状 九 案 建设工 (2021)云 收 到 件 云南耀荣电 程施工 宣威磷电 10,900,515.00 诉讼 03 民初 117 一审 审理中 起 诉 二 力有限公司 合同纠 号 状 十 纷 合计 59,451,835.92 元 *澄星日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收到第一份其他被诉讼起诉的案件材料始至 2021 年 7 月 8 日收到最后一份案件材料止,根据有关规定经累积计算已达信息披露标准。 6 其他被诉讼起诉的案件将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目前案件尚处于审理 阶段,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 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