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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8-31  

                        股票代码:600078           股票简称:*ST 澄星           编号:临 2021-072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调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
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
产生重大影响。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财会【2018】
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
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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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及其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短
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
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合同,根据新
租赁准则有关规定进行衔接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
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告附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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