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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汇总及进展公告2021-11-16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1-107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仲裁)的汇总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讼(仲裁)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被申请人
   ●累计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2,266,764,772.30 元(其中:重大被诉讼起诉的金额
   为 2,144,121,881.90 元;其他被诉讼起诉(仲裁)的金额为 122,642,890.4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暂时无法判断诉讼(仲裁)案件对江
   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
   果为准。
   ●下述重大被诉讼起诉案件一至十五为已披露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
   2021-106);本次公告为重大被诉讼起诉案件二的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所持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 17 家公司股权被申请冻结,上
   述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合计为 5,082,544,713.42 元(单体报表数据未进行
   合并抵消)。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收到了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 02 民
初 471 号《民事判决书》。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涉案的金额为人民币 2,266,764,772.30 元(其中:重大
被诉讼起诉的金额为 2,144,121,881.90 元;其他被诉讼起诉的金额为
122,642,890.40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释义: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集团”)、汉邦(江阴)
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石化”)、江阴澄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澄高包装”)、江阴市澄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房地产”)、

                                      1
        常州铂斯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斯达”)、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宣威磷电”)、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日化”)、
        江阴市日用化工厂(以下简称“江阴日化”)、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西澄星”)。


             一、重大诉讼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判决(/
序                 被告/被申                                                       进度      调      履行
     原告/申请人                 案由      涉案金额(元)    程序      案号
号                   请人                                                                 解/裁决    情况
                                                                                          等)结果


                                                                                                     收到
                                                                                                     执行
                                                                                                     裁定
                                                                                                     书、
                                                                                                     报告
                                                                                                     财产
案   宁波银行股                 金融借                              (2021)苏
                   澄星股份、                                                             一审判     令、
件   份有限公司                 款合同     44,928,111.64     诉讼     0281 执      一审
                     澄星集团                                                             决已出     执行
一     无锡分行                 纠纷                                  5505 号
                                                                                                     通知
                                                                                                     书、
                                                                                                     当事
                                                                                                     人缴
                                                                                                     款通
                                                                                                     知书
                                                                                                     收到
案   渤海银行股                 金融借                              (2021)苏
                   澄星股份、                                                             一审判     民事
件   份有限公司                 款合同     201,062,033.00    诉讼   02 民初 471    一审
                     澄星集团                                                             决已出     判决
二   无锡分行                     纠纷                                   号
                                                                                                     书
                                                                    (2021)苏
                                                                                                     收到
案   招商银行股                 金融借                              02 民初 40
                   澄星股份、                                                             一审判     执行
件   份有限公司                 款合同     165,000,000.00    诉讼   号、(2021)     一审
                     澄星集团                                                             决已出     裁定
三     无锡分行                 纠纷                                苏 02 执 334
                                                                                                     书
                                                                         号
                   澄星集团、
                   汉邦石化、
     中国民生银    澄星股份、                                                                        收到
案                              金融借   1,000,000,000.00 元        (2021)苏
     行股份有限    澄高包装、                                                                        民事
件                              款合同     (其中澄星股份    诉讼   02 民初 15     二审   审理中
     公司无锡分    澄 星 房 地                                                                       上诉
四                              纠纷     300,000,000.00 元)            号
         行        产、铂斯达、                                                                      状
                   李兴、缪维
                   芬、李岐霞、
                                                  2
                  吴亮
                                                                                              收到
案   兴业银行股                金融借                           (2021)苏
                  澄星股份、                                                         一审判   民事
件   份有限公司                款合同   251,520,211.00   诉讼   02 民初 153   一审
                    澄星集团                                                         决已出   判决
五     无锡分行                纠纷                                  号
                                                                                              书
                                                                                              收到
案   恒丰银行股                金融借                           (2021)苏
                  澄星股份、                                                         一审判   民事
件   份有限公司                款合同   100,717,608.94   诉讼   02 民初 198   一审
                    澄星集团                                                         决已出   判决
六     无锡分行                纠纷                                  号
                                                                                              书
                                                                                              收   到
                                                                (2021)云                    民   事
     中国农业银
案                             金融借                           03 民初 108                   判   决
     行股份有限   宣威磷电、                                                         一审判
件                             款合同   42,591,869.30    诉讼   号、(2021) 一审             书   、
     公司宣威市     澄星股份                                                         决已出
七                             纠纷                             云 03 执 601                  执   行
       支行
                                                                     号                       通   知
                                                                                              书
                                                                                              收   到
                                                                (2021)云                    民   事
     中国农业银
案                             金融借                           03 民初 109                   判   决
     行股份有限   宣威磷电、                                                         一审判
件                             款合同   66,855,276.15    诉讼   号、(2021) 一审             书   、
     公司宣威市     澄星股份                                                         决已出
八                             纠纷                             云 03 执 602                  执   行
       支行
                                                                     号                       通   知
                                                                                              书
                                                                (2021)渝
     重庆农村商                                                 01 民初 330                   收到
案                澄星股份、   金融借
     业银行股份                                                 号、(2021)                    民事
件                澄星集团、   款合同   388,199,335.24   诉讼                 一审   审理中
     有限公司两                                                   渝 01 执                    起诉
九                  宣威磷电   纠纷
       江分行                                                    保 151 号                    状
                                                                    之二
                                                                                              收到
                                                                                              民事
                                                                                              判决
                                                                (2021)苏
     中国光大银                                                                               书、
案                             金融借                           02 民初 411
     行股份有限   澄星股份、                                                         一审判   执行
件                             款合同   152,670,292.84   诉讼   号、(2021) 一审
     公司无锡分     澄星集团                                                         决已出   通知
十                             纠纷                             苏 02 执 606
         行                                                                                   书、
                                                                     号
                                                                                              报告
                                                                                              财产
                                                                                              令
案                澄星股份、                                                                  收到
     徽商银行股                金融借                           (2021)苏
件                江阴日化、                                                                  民事
     份有限公司                款合同   70,855,874.43    诉讼   0106 民初     一审   审理中
十                澄星集团、                                                                  起诉
       南京分行                纠纷                               9181 号
一                    李兴                                                                    状
案   平安银行股   澄星股份、   金融借                           (2021)苏                    收到
                                        151,975,285.96   诉讼                 一审   审理中
件   份有限公司     澄星集团   款合同                           02 民初 428                   民事
                                               3
十    南京分行                    纠纷                                   号                        起诉
二                                                                                                 状
                                                                                                   收到
                                                                                                   民事
                                                                     (2021)桂                    调解
                                                                       01 民初                     书、
案   中国民生银                                                       2459 号、                    民事
                    广西澄星、   金融借
件   行股份有限                                                       2459 号之            民事    裁定
                    澄星集团、   款合同       40,301,849.28   诉讼                 一审
十   公司南宁分                                                      二、之一、            调解    书、
                      澄星股份   纠纷
三       行                                                          (2021)桂                    财产
                                                                     01 执保 615                   保全
                                                                          号                       情况
                                                                                                   告知
                                                                                                   书
                                                                                                   收到
                    澄星股份、                                                                     民事
案   中国建设银
                    澄星集团、   金融借                              (2021)苏                    起诉
件   行股份有限
                    澄高包装、   款合同       42,104,284.42   诉讼      0281 民    一审   审理中   状、
十   公司江阴支
                    李兴、缪维   纠纷                                  13150 号                    民事
四       行
                        芬                                                                         裁定
                                                                                                   书
                                                                                                   收到
                                                                                                   民事
                                                                                                   起诉
                                                                                                   状、
                                                                                                   财产
                                                                     (2021)云
案   曲靖市商业     宣威磷电、                                                                     保全
                                 金融借                              03 民初 180
件   银行股份有     澄星集团、                                                                     申请
                                 款合同      125,339,849.70   诉讼   号、(2021) 一审    审理中
十   限公司宣威     澄星股份、                                                                     书、
                                 纠纷                                云 03 执保
五     支行             李兴                                                                       民事
                                                                         60 号
                                                                                                   裁定
                                                                                                   书、
                                                                                                   结案
                                                                                                   通知
                                                                                                   书
                  合计                                        2,144,121,881.90 元

             *宣威磷电、广西澄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述借款中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借款的 2 亿元(案件二)及向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借款的 3 亿元(由江阴支行放款)(案件四)均
        被控股股东澄星集团资金占用;其它借款资金均为上市公司自用,不存在被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4
案件二:
    (一)案件情况
    原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无锡分行”)
    被告:澄星股份、澄星集团
    收到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民事判决书的时间:2021 年 2 月 3 日、2021
年 10 月 8 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
    诉讼受理机构名称及所在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请求:申请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因情况紧急,向法院提出诉
前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澄星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 2 亿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二)进展情况
    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收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民事起诉状》: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澄星股份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2 亿元及利息(自 2021
年 3 月 2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 2 亿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4.35%计算,
实际清偿之日在 2021 年 9 月 3 日之后时,利率按照罚息利率即年利率 4.35%上浮
50%计算);2、判令被告澄星股份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 5 万元;3、判令被告澄星集
团对被告澄星股份上述第 1、2 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
承担。
    事实与理由:2020 年 9 月 4 日被告澄星股份与原告签订合同编号为渤锡分流贷
(2020)第 40 号《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了贷款额
度 2 亿元、有效期 1 年、利率按照借据、借款用途是归还政府转贷资金、违约事件、
交叉违约等事项。合同第 16.1(8)约定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对
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则构成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宣布
贷款到期。合同 17 条约定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债务到期应付未付构成交叉违
约,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债务。合同 19.2 约定,发生争议向贷款人所在
地法院提出诉讼。
    2020 年 9 月 4 日被告澄星集团与原告签订合同编号为渤锡分保字(2020)第
20 号《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协议》。协议约定了澄星集团为澄星股份上述借
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2020 年 9 月 7 日被告澄星股份出具公司贷
款借据(编号为 00366192),约定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 4.35%,借款金额壹
亿元,期限自 2020 年 9 月 7 日到 2021 年 9 月 3 日。2020 年 9 月 18 日被申请人澄

                                       5
星股份出具公司贷款借据(编号为 00366193),约定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
4.35%,借款金额壹亿元,期限自 2020 年 9 月 18 日到 2021 年 9 月 3 日。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上述借据发放了贷款,已履行合同义务。
    现被告涉及重大诉讼。2021 年 1 月 12 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
02 民初 15 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名下价值 10 亿元财产进行保全。2021 年 1
月 18 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 02 民初 40 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
人名下价值 1.65 亿元财产进行保全。 被告的情况已经构成违约、交叉违约,危及
原告贷款的安全。
    原告为实现债权委托江苏创凯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所产生的律师费 5 万元依
约应由被告承担。
    为维护原告的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查明事实,判如所请。
    (三)最新进展情况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了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 02 民
初 471 号《民事判决书》。
    答辩意见:澄星股份辩称:1、对借款本金 2 亿元没有异议,对利息以及罚息
计算也没有异议。2、渤海银行无锡分行对其主张的律师费损失 5 万元没有提供支
付凭证。澄星集团辩称:同澄星股份答辩意见,澄星集团担保责任由法院依法判决。
    一审判决:一、澄星股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归还渤海银行无锡分行
借款本金 2 亿元及利息(以 2 亿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3 月 21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3 日止至按年利率 4.35%计算,自 2021 年 9 月 4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按年利率 6.525%
计算);
    二、澄星股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渤海银行无锡分行为本案支出
的律师费代理费 5 万元;
    三、澄星集团对澄星股份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057033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1062033 元,由澄星集团、
澄星股份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
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本案件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将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目前案件一审判决已出尚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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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
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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