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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1-11-27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1-111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江阴汉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汉盈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06,107,921 股,该标的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01%,占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前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若本次公告拍
卖最终成交,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
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公开渠道获悉,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阴法院”)将公开拍卖公司第二大股东汉盈投
资持有公司的 106,107,921 股无限售流通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01%,占该股东
持有公司总股份的 100%,且汉盈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处于冻结状态(详见公告:
临 2021-110)。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拍卖标的:汉盈投资所持有的公司 106,107,921 股无限售流通股票(质押
登记编号:ZYD181388)。
    (二)网络平台: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
( 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661075924893.htm?spm=a213w.7398554.p
aiList.2.3c8d7bd6Fwgf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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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拍卖时间:2021 年 12 月 26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 10 时(延时除
外)。
    (四)起拍价:499,874,416 元,保证金:50,000,000 元,加价幅度 100,000 元。
    本标的物定价依据为 60 日均线价,即 714,106,309 元。
    (五)特别提醒:1.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江阴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之
日起十五日内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税费。其中,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明确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2.买受人应当在垫付缴
纳完毕后七日内持相关税费凭证至江阴法院办理退还手续,由江阴法院先行从拍卖款
中予以扣除。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江阴法院不再负责在拍卖款中扣除退
还,买受人可另行依法追偿。3.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
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5.特别提醒:标的物位置地图系淘宝自动生成,
可能存在与标的物实际地址不一致情形,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后参与竞买。注意:竞
买上述股票者,须承诺解决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占用公司的资金本
息合计 2,223,347,882.40 元(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以实际审计报告为准)中 38%
为限的资金问题,并获得证券监管部门的认可。如竞买人无法满足上述要求而竞拍的,
按照悔拍处理,保证金予以没收。
    (六)竞买人在报名、竞价前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详细信息
可在“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
( 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661075924893.htm?spm=a213w.7398554.p
aiList.2.3c8d7bd6FwgfJz)”、“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
询。
    二、本次司法拍卖股票的原因说明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与被执行人汉盈投资存在借款合
同纠纷,江阴法院受理该纠纷并作出(2021)苏 0281 执 6321 号执行裁定书,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协助将汉盈投资持有
的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冻结其所持有的公司 106,107,921 股无限售流通股票
(详见公告:临 2021-110)。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江阴法院关于汉盈投资的
执行裁定书【(2021)苏 0281 执 6321 号之一】,裁定将拍卖、变卖汉盈投资所持有的
公司全部股份,公司得知上述事项后于当日向汉盈投资发函,询问股份拍卖、变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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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以及涉案情况,但截止目前公司未收到相关回复。相关情况仍在进一步核查中,公
司将督促汉盈投资尽快核实相关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汉盈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06,107,921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6.01%,为无限售流通股份,本次涉案拍卖 106,107,921 股,该标的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16.01%,占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前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若
本次公告拍卖最终成交,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经
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
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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