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债权转让与催收通知》的公告2022-02-25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2-040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债权转让与催收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2021 年 5 月 6 日,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股份”、“公
司”或“上市公司”)因公司 2020 年度被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苏亚金诚”)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受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到期未能解决的影响,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其次,公
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
表示意见,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鉴于公司同时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规定,若公司 2021 年年报触及退
市相关指标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债权人江阴市建筑装璜制品厂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已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
项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
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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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了业绩预告,预计净资产为 131,040.00 万元至
194,922.00 万元,但公司会计师出具专项说明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凭
《债权人说明》将 2021 年计提的应收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
集团”)及其相关方款项的坏账准备中 72.50%的份额予以转回并导致净资产转正,
依据不充分。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和 2022 年 2 月 7 日收到上交所《问询函》,
要求就依据《债权人说明》导致净资产转正事项进行说明,公司正在积极回复中,
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澄星集团同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
澄星集团立案。截止目前,公司、澄星集团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的相关工作。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仍占用公司资金
本息合计 2,238,764,309.38 元(未经审计),目前尚未归还。
●截止目前,公司涉及被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为 2,406,338,941.53 元(含截
止 2022 年 1 月 28 日被投资者诉讼起诉的金额 64,269,326.64 元)。
●2022 年 2 月 8 日,江阴市地区总部经济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
部经济园”)向江阴法院申请对公司控股股东澄星集团进行重整。2022 年 2 月 9 日,
公司收到澄星集团的告知函,称上述重整申请已被法院受理并指定江苏谋盛律师事
务所担任澄星集团管理人,澄星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
影响。公司与澄星集团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澄星
集团进入重整程序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澄星集团后续能否重整成功
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控股股东澄星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0,826,693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8%,目前澄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和冻结数量均
为 170,826,693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5.78%;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发布了《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
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临 2021-117),江阴法院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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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澄星集团持有公司的上述全部股份,若拍卖最终成交,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第二大股东江阴汉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盈投资”)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106,107,921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1%,目前汉盈投
资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和冻结数量均为 106,107,921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的 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01%。2021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江苏澄
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
告:临 2021-111),江阴法院将公开拍卖汉盈投资持有公司的上述全部股份,若拍
卖最终成交,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澄星股份”)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收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以下简称“重庆农商行两江分
行”)和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债权转让与催收通知》,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转让与催收通知内容
2021 年 12 月 23 日,重庆农商行两江分行与资产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债
权转让协议编号:ZQZR2021LJFH001),重庆农商行两江分行将其依法享有的附表
中的所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资产公司,原合同内容不变。
重庆农商行两江分行作为上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转让方、以及资产公司作为上
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受让方,特此要求借款人/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权利义
务承继人,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向资产公司履行主债权/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
义务/担保责任。
附表:贷款明细表
序 债务合同 贷款行 本金余 利息/罚息 费用
债务人 债务合同编号
号 名称 名称 额(元) (元)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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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分行 2020 江阴澄星实业集
澄星股 年公流贷字第 流动资金 团有限公司、云南 386,540, 8,185.299.
1 0.00
份 51000020201002 贷款合同 宣威磷电有限责 000.00 19
12 号 任公司、澄星股份
备注:上述清单仅列示截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的标的债权本息余额,具体金额
根据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按实计算。
二、影响及风险提示
经核实,由重庆农商行两江分行转让给资产公司的该笔债权目前已进入诉讼审
理阶段(详见公告:临 2022-016 案件九的具体信息),该债权待法院同意债权人变
更申请后,公司债权人将由重庆农商行两江分行变更为资产公司,公司后续涉及上
述事项的公告将同步变更。上述债权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
司后续将与债权受让方资产公司积极协商,力争就债务解决方法达成一致意见,积
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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