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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问询函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2-086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2021 年 5 月 6 日,因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度被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到期

未能解决的影响,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其次,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

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

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鉴于公司同时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9.3.11 条规定,若公司 2021 年年报触及退市相关指标任意情形,公司股

票将被终止上市。
    ●法院已裁定终止公司和解程序,公司进入和解协议执行阶段,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

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

务人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

集团”)同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

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澄星集团立案。截止
目前,公司、澄星集团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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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2022 年 1 月 28 日、2022 年 3 月 15 日、2022

年 4 月 1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ST 澄星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

拍卖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998 号)、《关于*ST 澄星业绩预告

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110 号)、《关于*ST 澄星破产和解等相

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187 号)和《关于*ST 澄星和解进展有关

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245 号)。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就上述《问询函》

所提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现已对《关于*ST 澄星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相

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998 号)部分问题作出回复,详见公告(内

容详见:临 2022-050)。

    上述四份《问询函》涉及的未回复问题还需进一步核实,公司将积极协调各

方加紧推进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工作,预计将于 2022 年 5 月 7 日前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并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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