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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债权转让与催收通知》的公告2022-05-06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2-101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债权转让与催收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4 月 29 日,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澄星股
    份”)收到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和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签署的《债权转让与催收通知》,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转让与催收通知内容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中信银行与资产公司签署《资产买卖协议》(以下简称“协
    议”),中信银行将其依法享有的附表中所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
    给资产公司,原合同内容不变。
        中信银行作为上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转让方、以及资产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和担
    保权利的受让方,特此要求借款人/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
    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向资产公司履行主债权/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担保
    责任。
        附表:贷款明细表
序                               债务合同                                                   费用
       债务人     债务合同编号               担保人      本金余额(元)     利息(元)
号                                名称                                                     (元)

                                 人民币流   江阴澄星
       澄星股    2020 锡流贷字
1                                动资金贷   实业集团      94,999,923.62     3,764,145.32
         份        第 00264 号
                                 款合同     有限公司、




                                             1
                                     汉邦(江
            2020 锡流贷字
                                    阴)石化有   47,500,000.00    1,882,352.06
             第 00307 号
                                    限公司、李

                                     兴、缪维
            2020 锡流贷字
                                     芬、李岐    50,000,000.00    1,981,423.18
             第 00344 号
                                     霞、吴亮


            2020 锡流贷字
                                                 50,000,000.00    1,981,423.18
             第 00406 号



            2020 锡流贷字
                                                 150,000,000.00   5,944,269.56
             第 00488 号




    合计                                         392,499,923.62   15,553,613.30



    备注:上述清单仅列示截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的标的债权余额,上述金额可能
存在计算误差,具体金额根据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按实计算为准。若债务人、
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
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或履行清算责任。
    二、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债权已转让给资产公司,且根据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
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约定已执行完毕。无锡中院已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裁定确
认和解协议已执行完毕(详见公告编号:临 2022-087)。上述债权人变更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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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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